【案件纪实回顾】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说的就是夫妻的缘分是天大的福分,既然走在一起就要珍惜自己的缘分。可是随着现代快节奏生活的影响,人们也接受了快速分手、快速离婚的这种事情的发生,人们也认为,既然是自由人,那么选择和谁在一起生活,是自己的自由选择。
甚至有些人明明还没有离婚,就和其他人发生关系,发生同居行为。这明显是很不道德的,既是对自己婚姻的背叛,也是对社会风气的一种污染,不过这确实不违法的,法律却管不到,所以很多人有恃无恐,可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和已婚人员同居,那么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2011年1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山西省古交市的现役军人徐女士在解放军某医院服役。在2019年的4月1日,徐某与被告人王某登记结婚,通过日子我们也可以知道,这是一个愚人节,也许人世间的很多事情就是一个愚人的游戏吧。
就在2019年5月,结婚没有多久,这个王某就有外遇了,另外一个被告人胡某明知被告人王某已经结婚,且在明知被告人王某的配偶徐某为现役军人的情况下,仍然与被告人王某同居,不仅如此,还生了一个孩子,这就导致了现役军人徐女士与被告人王某感情破裂。
说句实话,我们现在现实生活中,你在马路上看到的一对男女,也是极有可能不是原配,而关于婚内出轨的案例也是常常有所耳闻,一般我们都是把这种事情当做空气一样对待了,因为这种事情非常寻常,甚至都没有兴趣去谈论了,但是,如果婚内出轨同居的一方如果是军人的话,我们就要引起重视了,因为这极有可能会牵扯到刑事责任!而涉嫌触犯的罪名就是【破坏军婚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终的结果是,婚内出轨的王某和胡某都被判刑了,2022年1月24日,古交市人民检察院以胡某涉嫌破坏军婚罪、王某涉嫌重婚罪向古交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3月3日,法院采纳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破坏军婚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以重婚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王某、胡某悔罪态度好,没有提起上诉。
我们常说,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而已,而军人保家卫国,也是为人民负重前行的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使命的特殊性,决定其婚姻家庭关系不同于普通家庭。因此,中国法律对军婚给予了特殊保护。
这种保护就是,它不同于普通家庭,普通家庭婚内出轨、同居都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只有重婚才会受刑法制裁,但是只要破坏军婚家庭的那么就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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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不执行仲裁,法人不执行仲裁判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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