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对于孩子到底归谁、财产怎么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又或是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并不想离婚。这时候,唯一的选择,就是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要去法院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但法院不止一家,到底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许多人却搞不清楚。一旦选择错误,法院不会立案的同时,你也浪费了时间。
这期我就来告诉你,在不同的情况下,离婚诉讼,到底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
在开始之前,我先要来明确三个法律中的概念。它们分别是:
首先是住所地,对于普通人来说,住所地就是
其次是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你离开户口所在地,到了另一个地方工作或者生活,并且已经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一般需要你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或者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等,来证明你的经常居住地就是在那里。
最后是居住地,居住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差别就在“经常”两字上面。所以,居住地就是指你现在居住的地方,并没有居住满1年的要求。在知道了这三个概念后,我们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起诉被告,应该去
但如果被告离开户口所在地去其他地方工作、生活的,并且也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就需要去那个地方,也就是他的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也就是原告的
当然,如果在这些情况下,原告如果也离开户口所在地,外出工作、生活,并且在那个地方居住满1年了,那么也可以在原告的
一人留守家乡,一人外出工作的情况也是实际中较为多见的。所以,法律对此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如果外出打工的人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了,那么留守家乡的那个人,如果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就可以在他的
但如果夫妻
我来总结一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就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
如果被告居住在国外、下落不明或失踪了、被劳动教养或在服刑中的、或已经被注销户口了,这些情况下,需要在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如果一方留守家乡,一方外出工作超过1年,那么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外出工作超过1年了,那么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就去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没有住满1年的,那么就去被告现在的居住地起诉离婚。
一般来说,国内离婚诉讼的情况就是以上这些了。如果你感觉看着还是太复杂,那么我教你一招最简单的。直接去
但如果夫妻
首先是一人居住在国内,另一人居住在国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无论是谁起诉离婚,都可以向居住在国内的那一方
接着是双方都在国外,但还没有定居的。这种情况下,在
最后是双方都定居国外的情况。如果双方是在国内结婚的,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离婚,如果那边法院不受理的。那么可以向国内登记结婚地的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
但如果双方是在国外结婚的,那么情况又有所不同了。一样可以先向定居国法院起诉,如果不受理的。那么在任一一方原来的户口所在地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任一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中选择一个最为方便的,起诉离婚。
我来总结一下 ,在涉外的情况下,有一方还在国内的,那么可以在他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如果双方都在国外,但还没有定居的,那么在双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都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已经定居了,并且是在国内结的婚,那么可以在结婚登记地的法院或者出国定居前双方在国内最后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在国外结的婚,那么可以在双方原来户口所在地或双方在国内最后的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本期为你解释,如果已经决定诉讼离婚了,那么究竟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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