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免租期合同”要怎么签,才能实现节税!
A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片工业园区,工业园区设计成独立的仓库和厂房,该工业园区开发完成以后,房地产公司作为自持物业, 对外出租。
由于工业园区所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出租率不太理想,A公司为了吸引客户,推出第一年免租的营销政策,从第二年开始计 算租金。
以下是其中一栋厂房对外出租的情况:
A房地产公司将其中一栋厂房出租给B公司,该厂房财务核算 的资产原值为1500万元(含土地),出租条件为:第一年免租金, 第二年租金100万,第三年租金100万,合同三年一签。
解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 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0〕121号) 第二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 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 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案例二:
房屋是“直接出租”还是“物业转租”,方式可控税!
嘉诚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处城市综合体, 总投资100亿,建成后对外出租预计年租金收入3000万元。
那么,对于房地产公司所开发的综合体项目,如何运营可以达到节税效果?
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 号)第一条规定,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 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 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 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案例三:
是“不动产”出租还是“仓储服务”,合同如何签订?可实现节税!
嘉诚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将 一间闲置的仓库对外出租(营改增之后房产), 双方约定不含税租金为5万元/月,承租方为小规 模纳税人,需要发票,但无法抵扣。
那么,从嘉诚公司的角度有什么办法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吗?
解析: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
1、仓库对外出租属于不动产租赁,增值税适用税率为9%;
2、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增值税适用税率6%
以上涉及房屋租赁、库房出租、厂房出租等“不动产出租”在日常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在君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服务号“君赫财税”直播间新上线的《合同决定税收,30个合同签订节税技巧》课程里有详细讲解,有多年税收筹划实操经验的马昌尧老师以大量的案例阐述了签订合同时的30个节税技巧,很多“干货”看完视频就能在签合同时用了。
商场如战场,机遇和风险并存,学习完这30项节税技巧,你就会明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的真正意义。
有限公司的收购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不动产租赁属于什么服务(不动产租赁包括的范围)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50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