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李文涛,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集资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问题。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提到集资诈骗案,就不得不说一说“庞氏骗局”。“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简称,最早由一位名叫查尔斯·庞兹的美籍意大利人发明,因此得名。“庞氏骗局”的基本手法是,虚构投资项目,承诺高额回报,利用新投资者的钱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在我国,“庞氏骗局”又叫空手套白狼、拆东墙补西墙。
近十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区块链金融的出现,集资诈骗案层出不穷,不仅严重侵害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还使一些普通老百姓被骗得倾家荡产、血本无归,造成很多社会问题,社会危害性巨大,成为司法机关持续、严厉打击的犯罪。
为有效打击集资诈骗犯罪,降低入罪门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数额十万元以上,单位集资数额五十万元以上,应当立案追诉。
以上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九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