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约嘉宾律师,田桂鑫。
诈骗判刑后钱怎么追回,主要涉及被害人被骗的财产如何追讨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说明涉嫌诈骗罪判刑的,审判机关可以责令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如果涉及的财物是被害人的,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在审判时,被告人没有财产追缴或者退赔的,被侵害人可以在刑事裁判文书生效后,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
另外,依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公安机关经办案单位应当返还被侵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孳息,不一定需要等到审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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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被侵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凡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并返还被害人、被侵害人。
办案人员应当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并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被侵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办案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