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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案件过了追诉期还能再追诉吗

  • 寻衅滋事立案
  • 2021-11-07 14:56:36
  • 0
  • 陇西律师
专业回答

视情况而定。
如果七年前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并通缉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会继续提出公诉,此时没有超出追诉期;如果当时受害人没有报案,公安机关也没有立案侦查,依据《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期,就已经过了追诉期。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相关法规

《刑法》第29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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