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致死量刑辩护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死量刑辩护的内容有: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的情况、犯罪的原因及分析、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主动承担赔偿情况、是否达成谅解、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况等。辩护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是一种基本的诉讼职能。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二、辩护律师如何正确的进行量刑辩护
根据故意伤害罪基本构成要件事实正确确定量刑起点,所谓基本犯罪事实是指符合特定犯罪构成特征并达到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最起码的犯罪构成要件,就具体的故意伤害罪本身而言,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对故意伤害致死量刑的辩护一般应当由辩护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辩护人的辩护目的在于减轻司法判决的结果,通过对相关法律适用的说明,希望法院作出有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司法判决。对故意伤害致死的量刑辩护应当着重从双方的达成的赔偿协议和谅解情况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