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实践中怎样认定强奸罪犯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和成年妇女。
2、客观要件
(1)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2)须违背妇女意志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司法实践中看,强奸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一般有下面几种:
1、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手段残酷的;
2、强奸妇女、奸淫未成年少女多人或者多次的;
3、轮奸妇女尤其是轮奸未成年少女的首要分子;
4、因强奸妇女或者奸淫未成年少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
5、在公共场所劫持并强奸妇女的;
6、多次利用淫秽物品、跳黑灯舞等手段引诱女青年,进行强奸,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极大危害的。
对强奸罪的认定标准还是要从这个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上来分析的,就比如说当时发生性关系的时候能证明对方完全是自愿的,这绝对不可以按照强奸罪来定罪。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孩子,也不能按照强奸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