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