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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形成时间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司法鉴定
  • 2021-09-23 14: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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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永安律师事务所


司法鉴定是一个当今社会大家都略有耳闻的法律词汇,但是相信大多数局外人对司法鉴定的了解仅仅局限于人身伤害鉴定、亦或是精神鉴定等等这其中的一个小分支。真正的司法鉴定是一个非常大的领域,其中不仅仅有大家所知法医类鉴定,还有物证类、声像类鉴定,具体点来说就包括财务、笔迹、工业、建筑等等都是需要专门权威的机构派专家进行详细的勘察然后运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依照法定程序出具一套完整的鉴定意见。那么司法鉴定形成时间的相关规定又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一、司法鉴定形成时间如何规定的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也就是说两个月应当是延长过的鉴定期限了。如果鉴定机构还要把时间后拖的,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应当属于超时鉴定的违规行为。患者及其家属应当积极督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二、司法鉴定形成时间规定是多久

1、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但是,在实际的鉴定实践中,往往比这个规定的时间要长,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两个月。因此,以鉴定会完成后,实际通知的时间为准。

2、如果委托鉴定的内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3、如果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时间,出具鉴定报告。

4、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是不计入到鉴定时限的。如果是由于当事人的原因没有按时、充分的提供鉴定材料的,造成鉴定时间的延误的,应当由延误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司法鉴定协议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基本情况;

2、委托鉴定的事项及用途;

3、委托鉴定的要求;

4、委托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的简要情况;

5、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的目录和数量;

6、鉴定过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7、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但是有关司法鉴定的话题这不过只是沧海一粟而已。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问题也不断爆发,法医学工作人力资源的短缺形式也非常严峻,加之本身我国并未有绝对权威的法医学教育带领这专业人员去探索这个领域,近年来许多社会矛盾爆发后,没有正确权威的法医鉴定导致了很多处理起来有失偏颇的案件,但是我们要对此报以一个乐观的态度,要对我们的国家更加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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