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上海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分割手续。
2.提交取得的上海房屋所有权证,还有夫妻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
3.填写上海《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4.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5.还需要提供上海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或测绘表两份。
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6.收取费用:登记费,由房产取得方缴纳,80元/套;书证费,10元/本;房产证印花税,5元。
若是夫妻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已经积累了很多的财产,并且用这些财产购买了房屋,那么这些房产就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当然,双方也可以达成协议,一方拥有房屋,并且支付给对方房产价格一半的赔偿金。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