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任何人若是确定了自己满足了《婚姻登记条例》之中规定的登记条件之后,就可以与自己即将组建家庭的公民,一起带着相关材料,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的登记手续了。
相关法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申请补领结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