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且持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此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相关法规
根据《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法》将于2021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1049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