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99年我购置商品房,是小高层的2楼。买房时,开发商及物业讲明:2楼与1楼物业管理费同价,都是1元。我按期付费的。去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换了物业公司,重新调整了收费标准,2楼的物业费调高至1.35元,1楼降至0.85元。为此小区2楼的业主都拒付调高的部分费用,认为应维持原价。请问:若物业公司坚持现状,并告我们欠费,我们赢的可能大吗。谢谢。 你们会败诉的。你们应该执行现收费标准。这个是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败诉可能大。应按新标准交费。要看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是否有效,我看该决议有点问题,可以联系所有2楼的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如果协议有效,你们会败诉。建议你带相关详细
资料到本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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