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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的确定

  • 子女抚养权
  • 2021-10-23 0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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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城律师事务所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这一问题,一直是离婚夫妻争论的焦点之一,甚至有时候会出现为了获得抚养权净户出身的情况,由此可见孩子在父母心中的地位。那么,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的确定是怎样的呢?下面知更鸟小编为您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

  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对子女抚养权管辖法院的确定的回答,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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