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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成都、江苏南京、天津、安徽、江西等多地明确延长婚假。其中甘肃、山西两省婚假最长达到30天;江苏南京可以享受婚假15天。在黑龙江、河南、陕西、宁夏等地,若主动参加婚检,可以获得额外的婚假“奖励”,河南最长可达28天。
一图了解各地婚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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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半岛网日照频道 编辑:细胞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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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休息日
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02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3部分节假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04事假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五条 员工请事假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05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员工病假期间,企业需要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中规定: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第二十三条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是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06婚假
各地的婚假天数遵循当地的规定。婚假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全国婚假一览表
(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随着三孩政策的放开,不少省市也在调整婚假天数。
07产假
产假的天数是:98天+各地奖励天数。
国际劳工组织有关公约有“妇女须有权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的规定,14周即98天。
随着各地计生条例的修改,产假有所延长:
比如:上海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女职工可有158天假期;浙江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最新全国多地产假一览表
(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08
护理假(男方)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均在本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者陪产假(福建称照顾假、青海称看护假)。
根据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陪产假基本上在7天到30天不等,譬如北京、江苏、广东等十几个地区是15天,上海是10天,辽宁、湖南、重庆、四川省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省25天,云南、江西、西藏、甘肃是30天,河南是1个月,而山东则仅7天。
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
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怀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10、哺乳假
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1、痛经假
目前,包括北京、河南、陕西、浙江、江苏、辽宁等在内的10多个省份,均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女性劳动者的这一权益。
相关法律规定: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12、保胎假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相关法律规定:
✦原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劳险字〔1982〕2号):
中指出“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即怀孕女职工在休保胎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13、丧假
即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实务操作中丧假的天数基本上为3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14、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是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15、工伤假(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6、探亲假
职工享受探亲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参加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的职工;2.同配偶不住在一起,同父亲和母亲都不住在一起;3.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
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17、路程假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是否由企业支付往返路费。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如果为探亲假的,根据《探亲待遇规定》第六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18、独生子女护理假
在地方性政策中,一些省、市、区作出类似的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的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其子女进行护理照料,并给予每年累计5-20天的护理时间。
来源:三峡晚报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王丹)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还对子女照顾老人“护理假”做了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上述人群的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帮扶关怀、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延伸阅读】
增加产假、护理假、婚假……全国多地出台三孩配套措施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其中规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此后,各省份陆续启动修订计生条例工作,出台了增加产假、护理假、婚假、发放育儿津贴、享受购房租房优惠等支持政策,近期年轻人抱怨“婚假太短没空结婚”引发网络热议,因此,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后,延长婚假也成为热点。
山西婚假最长达30天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吉林、黑龙江、江苏、贵州、安徽、江西、山西、河北等省份在修改后的条例中延长了婚假,但时间长短不一,山西最长,共有30天,但也有省份没有增加婚假天数。
婚假近期引发热议的起因是有网民发帖称“四川婚假只有3天,年轻人根本没有时间结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回应称,国家规定婚假为3天,国家正在对婚假制度进行调整,将适时发布最新婚假政策,以便更好地保障职工举办婚礼和蜜月旅游。
从各省条例修改情况来看,吉林省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15天;江苏省、贵州省和安徽省规定,延长婚假10天,共13天;江西省和河北省增加婚假15天,共计18天;黑龙江规定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由此最多可享受25天婚假;山西省最长,规定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河南省拟增加婚假18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7日,最长可享受28天婚假。
除此之外,还有暂无明确但已在征求意见的省份,也将延长婚假纳入计生条例修改范围,其中辽宁拟延长7天,海南拟延长10天。陕西省也拟规定增加假期10天,内蒙古拟增加15天,甘肃省则拟延长至30天。
我国的婚假也经历了多次变动,在“两孩”政策以前,有“晚婚假”的规定,即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初婚公民和二婚者可享受3天法定婚假,晚婚初婚者可享受15天晚婚假(包含3天法定婚假)。2015年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也取消了“晚婚假”,婚假统一规定为3天。此次全国修改,不少省份开始对婚假做出延长规定。
此次湖北省条例修改,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住房、租房、现金补贴也有规定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除生育假外,涉及医保、教育政策、住房保障等方方面面,多省市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其中,北京市为多胎家庭配置了公租房,长沙、成都等地拟对公租房户型进行改革、差异化租赁,以及购房者享优惠等措施。
北京是全国首个在公租房分配中鼓励生育、落实国家“三孩”政策的城市,多孩家庭可优先申请公租房,并在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长沙、成都等城市也就“二胎家庭放开二套房限购”建议公开回应。其中,长沙市表示生育二胎家庭放宽房屋限购有其合理性,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深入研究;成都市表示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
除了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此次也格外亮眼。《临泽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补助。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优先予以保障。
除了住房,临泽县该《意见》还明确了现金补贴,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常住产妇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津贴。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在辖区内公办幼儿园就读,二孩每生每学年给予1000元的资助,三孩每生每学年给予2000元的资助。对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对于暂未生育的家庭来说,生育三孩后获补贴总额至多可超10万。
除临泽外,四川省攀枝花市也明确,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而且该市还是全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三孩生育纳入医疗保障
医保方面,甘肃、江苏、安徽、山东、天津等多个省市发文明确将三孩生育费用纳入医疗保障。
甘肃省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终止妊娠)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安徽省要求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各地医保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江苏省南京市要求,生三孩可享受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分娩医疗费用、计划生育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山西省也明确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孕产妇生育三孩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山西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无合并症或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保限额支付,自然分娩1500元,剖宫产3000元,住院分娩每多生育一个胎儿增加300元。同时,产检费用纳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除此之外,各省也都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立、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婴幼儿照护支持与指导、促进优生优育和配套法规政策制度建设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调整和优化。
来源:极目新闻
本文来自【三峡晚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
物业公司可以转让债权债务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山东省婚假产假新规定(山东省婚假具体有多少天)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9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