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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一、离婚协议可以给对方设置居住权
《民法典》第366条到第371条规定了居住权,强制性要求只有一个,那就是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设置居住权。离婚协议属于在民政局登记备案的有效书面文件,自然可以设置居住权。
二、设置居住权的好处
1. 可以尽快促成离婚。离婚时婚内房产分割一般是一方拿到房,给另一方房屋价值一半的折价款。但在北京地区,房产的价值一般比较高,离婚时很有可能双方都没有能力给对方几百万的折价款,于是设置居住权就是一种好的“房产分割”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房屋产权归一方,但约定直到另一方去世时他/她都对这间房屋享有居住权。也可以为孩子设立居住权,这样即使对方再婚了孩子仍然对房屋享有永久的居住权。
2. 可以更好的照顾孩子。现实中有很多夫妻为了孩子会选择“离婚不离家”,先办理离婚手续但不公布,等到孩子成家立业再对外宣布两人已经离婚的消息。结合秦嘉泽离婚律师团队的经验,经常出现十几年后没分到财产的一方被扫地出门的情况,因为同居的这十几年内对方的财产与你无关。设置居住权后双方就有了正当理由共同居住,“离婚不离家”中没有分到财产的一方享有居住权,即使有一天对方翻脸不认人,你也仍然有地方可以居住。
三、离婚设立居住权的隐患
1. 居住权一经设立就不能反悔,对方可以诉讼要求登记居住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需要在房产管理局进行登记。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对方对房屋享有居住权,那么对方在离婚后完全可以诉讼要求你配合办理房屋居住权的登记。
并且,结合(2022)京01民终3576号案例可以总结出:居住权并不会因为对方有了自己可以居住的房屋而消失。比如对方家里突然拆迁了三套房,有了充足的地方可以居住,但是这也不代表离婚协议中双方设置的居住权消失,对方仍然享有对你房屋的居住权。
同时,一套房屋有确切的居住权登记,在出售时很难出售。
2. 居住权如果不办理登记,对方可以不经过你将房卖掉,居住权会受损。从(2022)京01民终3576号案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在居住权没有办理登记的情况下,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以偷偷将房屋卖掉,如果另一方认为自己的居住权受损,只能起诉前夫/前妻要求赔偿损失,又要走一次诉讼流程。所以,如果双方设置了居住权,一定要及时办理居住权登记。
整体来说,要不要设立居住权、设立多久、怎么设立要结合各自的离婚情况来分析,所以欢迎大家私信我们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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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未办理房屋过户,就存在对方偷偷将房屋办理抵押贷款甚至出售的风险,如果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只能要求对方支付房屋对价款,而不能要求买家返还房屋。近期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就有相关判决。
案情简介:颜女士与薛先生于1982年登记结婚,于2011年协议离婚。离婚时,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地住房一套产权归原告所有,被告配合办理产权人过户手续。 2014年六七月份,北京某公司找到颜女士,告知薛先生已经把房屋抵押给他们,让颜女士把房腾退给他们。颜女士没有腾退。不久后,北京另一家公司又来找颜女士,告知颜女士该房屋薛先生已经转卖给他们了,让颜女士搬出,颜女士只得于2014年12月底搬离。
双方主张:原告颜某要求被告按照2014年房屋市值支付房屋折价款550万元。被告不同意支付折价款,并且认为房屋只值360万元。
随后法院查明,该房屋被薛先生多次抵押贷款,到2021年该房屋已经多次转卖,现已登记在案外不相干人员名下。
法院认为:当事人离婚时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故北京市东城区某房屋一套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归原告所有。被告在签署离婚协议后,擅自将本应属于原告所有的房屋进行出售,故原告要求被告房屋出售时的市场价值给付其折价款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因房屋已经转移登记至案外人名下,不具有价值评估基础,且双方当事人未就房屋价值达成一致,故本院根据现有证据、房屋出售时间、双方当事人的主张、房屋的位置及面积予以酌定,本院确定被告给付原告房屋折价款400万元。
法院判决:薛某给付颜某房屋折价款400万元。
秦律师认为:房屋被对方偷卖可以向对方追索房屋的价款,但实践中对方未必能按时支付这笔价款,因为对方可能早已将财产挥霍一空。本案中,颜女士有几个地方处理的不得当:首先,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够慎重,《离婚协议》应该明确房屋过户的时间和对方逾期不过户的责任,否则对方完全可以离婚后拖延时间不过户,并私自办理抵押、买卖,而且,由于没有明确过户时间,颜女士即使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也存在举证难度。其次,颜女士在发现对方抵押房屋后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颜女士可以在此时去房屋登记部门进行异议登记,要求停止这套房屋上所有的抵押、买卖行为,也可以直接诉讼,要求财产保全,这都可以阻止对方的行为。最后,诉讼中颜女士也未收集到足够多的证据,采取更多的行动,如冻结薛先生的银行卡等行为,来争取房屋价值的更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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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请律师(仲裁请律师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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