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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房另一方不还月供离婚如何分割(婚前购房贷款婚后一方还贷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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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10 19: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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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了最高法: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附:两地高院的具体计算方法)

本文节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法律出版社,2021年7月第一版)。

清晰了!最高法: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附:两地高院的具体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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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分割一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所购房屋时,如果将房屋判归婚前购房者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还贷所形成的财产权益,应当如何分割?

问:我与妻子均是再婚,再婚前双方均有自己的住房。我于婚前按揭货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楼房供双方婚后共同居住,至今贷款尚未还清。离婚诉讼中,我主张此套住房归我所有,对方亦表示同意,但要求从3年来房屋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中分一半给她,我现在又不想卖房,房价上涨我也没有实际得到收益。请问法院会支持她的要求吗?

答:她的要求是合理的。你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房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因此,上述房屋中有一部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首付部分以及尚未还清贷款部分),但也有一部分具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二款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既然对方已经同意房屋归你所有,因此,你们之间争议的只是你如何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偿还银行贷款所形成的财产权益向对方支付补偿的问题。如果你们不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必然要判令你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给对方予以补偿。

尽管你现在不出售房屋,但房屋的增值是客观存在的,既然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你,则此增值必然由你享有。而这一增值是与配偶一方参与共同还贷的贡献分不开的,对方还因此丧失了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屋的机会。所以,由一方独享因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对另一方来说是不公平的。因此,建议你主动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向对方支付补偿,或者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

清晰了!最高法: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该如何分割?(附:两地高院的具体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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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市第一、第二、第三中级法院民庭:

各区、县法院民庭: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时,应当查明婚前签订合同支付首付款、银行贷款及还贷、产权登记、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财产增值、尚未归还贷款情况。

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房屋补偿的计算公式为:

房屋补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房屋购买价+全部应付利息)×房屋评估现值(或夫妻认可房屋现值)×50%。

房屋评估现值以法院委托时确定的时间为准,对房贷的计算标准可通过当事人提供、向各银行查询及通过互联网查询等方式了解。上述计算标准是离婚时夫妻分割财产的基准,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案件情况,综合考虑购房与结婚时间、为购房支付的税费等各项支出、妇女及子女权益等多种因素,充分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酌情判定补偿数额。

  具体审判中有何问题,可及时向我庭反映。

  特此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高法民一〔2016〕2 号) 第九条规定

九、《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的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如何计算?

答:补偿数额可以按以下公式计算:[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买时房价+应还贷款利息总额)]×离婚时房价÷2。如在个案中,计算所得补偿数额明显低于婚后还贷本息总额半数的,应在上述计算方式的基础上,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结合案件实际合理确定补偿数额。

在此问题上,北京高院与浙江高院的计算方法一致。当然司法实践中可能还有其他的计算方法。

结婚前替对方还了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在夫妻分割财产中,有很多情况是比较复杂的,例如,涉及到婚前一方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等的问题,那么,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结婚前替对方还了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

一、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一方帮另一方还房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偿还贷款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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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前替对方还了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结婚前替对方还了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

二、婚前买房,怎样才算是个人财产

如果说你婚前的房产不想因为一段不愉快的婚姻而被分割的话,你需要做的就是确定婚前买的房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通常来说,如果你婚前买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前一方帮另一方还房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偿还贷款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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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替对方还了房贷,离婚了要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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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贷款买房,男方代为偿还剩余房贷,离婚时怎么分割?

如果双方有明确约定,约定优先。如无约定,关于这个问题实践中有不同处理方式。比如广东省的规定是以结婚为目的,一方婚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所有,离婚时对该房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外,还有认定为借款,或赠与,或彩礼的不同作法,并要求提出相应主张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所以,为避免纠纷,建议双方对行为性质进行明确,比如明确为彩礼,对于女方的权益将有更好的保障,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彩礼在双方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时主张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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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对不动产证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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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3年09月0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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