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忻州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19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婚姻法》规定:生育期间,产假、津贴标准,女职工须知!
在职场上,要说女员工比男员工多了什么权益,最明显的就是在生育上面了,比如所有的员工都参与社保,其中就有生育保险,对女员工来说用处是最大的。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女员工是受到特别保护的,有产检假、产假、哺乳假、生育津贴等等。
1、产前假
女员工自确认怀孕并在医院建档开始,每个月就有产检假,孕期7个月以下的,每个月有一天产检假;孕期8个月时,就有2天的产检假了;产检假是要计入劳动时间的,也就是说单位不能因为员工去产检就算其旷工或请假,不能因此扣工资。
2、产假
怀孕9个月以上的,当月可以有4天的产检假,但要此时产检假要计入总的休产假的时间了。在我国《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7条就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生育时难产的,将增加15天产假;若是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就应增加15天产假。这是法律规定,但实际上现在很多单位给予女员工的产假天数远远不止98天,有的单位产假甚至能够长达半年之久。
除此之外,员工怀孕4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同样有15天产假;在怀孕满4个月后终止妊娠的,有42天产假。
3、哺乳期
在《女员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第9条明确规定,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加班、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4、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不是说只发基本工资,按照法律规定,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产假女员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来发放的;但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这笔生育津贴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了。
除了假期和生育津贴以外,三期内的女员工还有一些其他的劳动保障,例如说有规定当女职工属于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不得辞退、降薪、调岗等,即使是在这个时期内劳动合同到期了,依法也应当延期至员工产假结束,然后再看是否要续签劳动合同。
更多资讯请关注佳木斯中公教育 佳木斯考试网 佳木斯招聘网 佳木斯招聘考试网 佳木斯公务员考试网!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交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要用的时候,却说不符合享用条件,该怎么办?
前段时间,在深圳,已为人母的梦梦,因为拿不到生育金,起诉了深圳卫健委。
原来,梦梦是一名未婚妈妈,有男友,但因为家长不同意,迟迟没有领证。未婚妈妈和生育金的距离就差了这一纸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计划生育服务证》,卫健委也不会将其生育登记信息推送,这就很难顺利享用生育保险。
舆论因此炸开了锅,不少朋友认为,这生育险又不是结婚险,跟结不结婚有什么关系?非婚妈妈交了生育险,就应该享受相关待遇。
然而民意难以断案,事实上,因为缺了结婚证,非婚妈妈的生育权纠纷一直都存在。
生育权纠纷,由来已久
早在 2017 年,上海非婚妈妈张萌便打响了“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官司。
官司足足打了 4 年,历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再审,这期间有律师帮忙提供法律援助,也有人大代表黄细花在 2019 年两会期间呼吁,保障非婚生孩子的合法权益。
尽管仍屡屡败诉,但张萌坚持反复提起诉讼。
中途,有检察官劝她说:“你的收入尚可,这个事情没有对你造成很大影响,不要看得太重。”
但随着官司的推进,张萌想要的已经不仅是一份收入,还包含着非婚妈妈想得到社会认同的期待。
各方助力下, 2021 年,孩子 5 岁时,张萌拿到了属于她的生育金。张萌案也推动了上海相关政策的松动。
2020 年末,上海市民政局将计生审核表正式取消,非婚妈妈也可以在社区或者线上申请生育金。
虽然这一政策,只能让上海的未婚妈妈顺利申领生育保险金,其他多数地区仍然没有彻底放开。
但在张萌开始诉讼后,便陆续有非婚妈妈站出来争取权益。
我们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2018年,广州非婚妈妈宋海霞提起了诉讼,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情形的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由,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2020年,上海非婚妈妈邹小琦在一审、二审均败诉后,仍然请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然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表示:
对邹小琦的诉求表示理解,也将深切关注国家及本市生育保险制度的未来面向和持续发展。但当下,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社会责任。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由此驳回了非婚妈妈邹小琦的再审申请。
现如今,又有深圳非婚妈妈梦梦毅然走上维权之路。
生育权纠纷在不断上演,尽管败诉居多的事实,意味着问题的彻底解决远没有这么简单,但这确实让更多人关注到了非婚妈妈的困境,将她们的利益诉求推到了台前。
2021 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交建议,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今年两会,又有政协委员建议:允许 30 岁以上未婚女性生育一胎。
结果未知,但总要有人先站出来,才有后续。
被“忽视”的生育自由
政策,才是非婚妈妈屡战屡败的根本原因。
其实,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非婚生育,也未禁止非婚妈妈申领生育保险。
甚至在《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劳动法》对生育保险金待遇领取也没有设定以“计划内生育”为前提条件。
可问题是,国家也没有在“计划生育”中直接提及这一情况,明确赋予非婚生育相关权利。
既不禁止,也不许可,这显然会让非婚生育处于被忽视的尴尬地带,让人觉得有不提倡这个行为的意思。
于是乎,部分地区为了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这项国策,便在地方性法规里明确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符合计划生育,不支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上文提到的上海非婚妈妈张萌,广州非婚妈妈宋海霞的败诉,依据便是当时的上海、广州当地法规。
可以说,非婚妈妈维权艰难,是因为目前整个社会对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定位模糊。
那国家是完全没有正视过“单身女性生育权”的问题吗?也不是。
早在 2017 年年底,原国家卫计委官网公布了一份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就全国人大代表戴海荣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议,原国家卫计委回复,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并未否认单身女性的生育权,但对单身人士生育权通过法律进行许可,与我国传统价值、公序良俗不符,还需要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既然早有意识,那为什么时至今日,单身女性的生育权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为什么在生育率跌破警戒线的当下,可以为了鼓励生育,开放三胎政策,生育保险待遇越来越好,将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项目也纳入医保......却又不将非婚生育纳入“计划生育”之内?
想究其原因,从我国其他政策制度上便可窥见一斑。
《婚姻法》中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人才引进对夫妻档格外照顾等,这些制度的导向均是为了维护家庭和谐。
有古语云“天下之本在家”,我们民族历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这是历经多年的传统价值观,因而国家政策多半以维护核心家庭和谐为主,以此稳定社会。
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必须要承认,如果不加以考量,直接放开单身女性的生育权,极有可能会导致家庭的不稳定性,增加社会矛盾。
如非婚生育完全被合法化,会不会有变相承认多偶制的歧义呢?
一个家庭要孩子时,都需结合经济等情况深思熟虑,单身女性均可想生就生时,又会不会出现更多女性在自己没做好准备时,糊里糊涂地生下孩子,最终迫于生存压力生而不养呢?
这些都需要打个问号。
当然,从个人来看,非婚妈妈追求公平对待,想要取得社会身份认同,这本身没有错。
个体意识在不断觉醒,大家不断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乃至生育自由,这也没有错。
但道德需要约束,规则内的自由才能真正保证更多人的安稳生活。
不管怎么说,国家立法终为民,没有一棒槌禁止,就意味着有试图在大众诉求和公序良俗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并不排除未来政策层面经过理性制衡后,会正视大家对“生育自由”的诉求。
育儿之路,何去何从?
非婚生育会引爆讨论,是基于我们对人权的思考。
而回归本质,生育是人生大事,在决定要迎接孩子到来时,除了对外争取应得的权益,还应该问问自己的是:
我有(独自)抚养孩子的勇气吗?
我之后会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吗?
我有足够支付孕期医疗的存款吗?
我有准备好面对未知的生产风险了吗?
生育是幸福的,但也未必全是幸福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生门》,这部真实的纪录片几乎涵盖了普通人生孩子的每一种状况。
孕妈陈小凤,身体不好却怀了双胞胎,被检查出前置性胎盘,这是妊娠期的严重并发症,如处理不当,能危及母儿生命安全。
比这个更糟糕的是,丈夫凑不齐 5 万块的手术费。大伯哥只能在老家奔走,几十几百的借,与时间竞赛,就是要保住大人和孩子,最后孩子生下来了,却又要几十万的医疗费......
还有夏锦菊,已经提前预料到了会难产。果不其然,手术台上大出血,为了孩子差点丢了性命......
生育之路,那声啼哭会带来欢乐和温暖,但裹挟着的未知风险,也能让新手爸妈们措手不及。
我们既要在心理上做好准备,也要更清楚地知道如何应对风险,才能多一份安心。
其实,生育保险,乃至社保都只是基础保障,一份孕产险会比社保报销范围更广,它既保障妊娠并发症,又可以提供新生儿先天性疾病、重症监护保障。
孕产险是相对小众的保险,市面上产品也不多。
写在最后
有诉求,才会有改变。
但当外界改变不是一朝一夕时,我们也需要对内思考,“生育自由”不应只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要明白,越自由,个体所承担的责任也就越大。
父母,这个词不是一个称呼那么简单,当我们决定迎接一个新生命,成为爸爸或者妈妈,那就要做好一辈子为这个称呼付出的准备,背后的艰辛一如我们所见,是奔波劳累,是不计代价,是生死相连。
愿平安顺遂:)
关注深蓝保,私信回复【福利】,可免费领取:
《社保手册》《医保攻略》《保险方案》《防坑攻略》等超级干货资料。
帮助大家「认识保险、买对保险」是深蓝保的初衷,如果你有任何保险问题尽管私信我,我将用从业5年的经验给您合适的建议。
通过深蓝保投保的粉丝,一旦出险,我们将全程协助理赔。
婚姻法相关规定:只要满足这4个条件之一,生育三胎也不用罚款了
还在计划生育提倡独生子女的时候,就有很多人冒险超生二胎,自从二胎开放以后,也有很多人超生三胎;一直以来超生现象都是存在的,因为还是有不少人对子女是有执念的,比如说一定要生儿子。一个家庭在已经有两个小孩的情况下还生育第三个小孩的情况也是三胎,但并非所有的生育三胎都是不合法的,以下4种情况下,其实是可以生育三胎的。
1、再婚家庭,已有两个子女的
若夫妻是再婚的,那么组成家庭时可能会遇到对方或自己已经有小孩的情况;比如说在结婚时双方都各自带了一个孩子、一方带有两个孩子而对方没有小孩或有一个小孩的,此时在家庭中至少就已经有两个孩子了,就属于已有二孩的状态。但是,夫妻间想要属于双方的亲生子女也是正常的想法,尤其是在双方年龄合适且有能力扶养三个小孩的时候,即使家中已有二孩,也是可以生育三孩的。这是合法生育三孩,因此也不会缴纳罚款,但是也仅允许生育一个小孩。
2、再婚家庭,只有一个子女的
在结婚时,夫妻一方带有一个孩子,而另一方没有孩子的,组成家庭后家中就已经有一个子女了,而之后若双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则家中就是已有两个子女了。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允许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也就是说再婚时家中只有一个前婚子女的,再婚夫妻允许生育两个共同子女。
3、家中有子女是领养的
虽然领养的情况不是很多 ,但也是有的,若夫妻原本因为某些原因选择领养了小孩,但是在之后又想要再生育小孩的,也是 可以的。若领养了两个小孩,那么可以再生育一个小孩;若领养过一个小孩后又生育了一个小孩,此时也是可以再生育三孩的。
4、家中有残疾子女
比如说,家庭中夫妻已经生育了两个小孩了,若两个小孩的其中一个或两个经过医学鉴定属于残疾儿童,比如说有先天性疾病很难存活或者身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会影响一生的。夫妻双方均需要接受医学检查,确认双方都没有遗传致残基因,确定已有子女的残疾或患病是后天导致的,就可以允许生育三孩;但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基因缺陷或遗传病会导致子女患病的,即使前两个孩子都无法像正常人生活,也不允许再次生育了。
超生带来的其实不仅仅是家庭负担,不是说只要孩子养的活就可以生,以前就因为很多父母为躲避超生罚款而不为子女上户口,让子女成为黑户影响一生。即使现在超生子女上户口已经不与罚款挂钩了,但实际上超生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那一笔罚款,不少父母因为超生的问题导致工作受到影响,毕竟超生在我国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也是不合法的行为。因此,想要生育三胎之前,还是先看看自己满不满足合法生育三胎的情况,如果一定要非法超生,就要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来源:南大港普法
辽宁省大连婚假2018年规定(辽宁省大连市婚假)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婚姻法 生育金(婚姻法中关于生育权的规定)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