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崇左市律师编辑整理,多位从业4年以上的律师,也非常认可此文的回答,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如有不妥欢迎指正。
文章目录:【官方回复户口簿上复婚能否写已婚: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修改】复婚后户口簿上可改为已婚 市民陈先生称,他和老婆之前因私人问题办理了离婚,前不久两人解决了矛盾重归于好,目前已重新办理结婚,但去辖区派出所更新户口簿婚姻状态时,办理人员表示户口簿婚姻状态只能填写复婚或者再婚。办完手续回家后,陈先生对此难以释怀,他表示,自己和爱人今后诸多地方会使用到户口簿,不愿意户口簿婚姻关系一栏填写“复婚或再婚”,担心家人看到后会有所担忧,或造成其他不好的影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中,对复婚婚姻关系登记是否有明确规定?对此,武汉市公安局回复表示,“初婚、再婚、复婚”均属于“已婚”状态,户口簿上“婚姻状况”填写为“初婚、再婚、复婚”的,市民可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改为“已婚”。户口簿上婚姻关系“复婚”能否写“已婚”? 相关部门回复来了(长江日报)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2016年,任素汐在电影《驴得水》中饰演外表虽风情万种,内心却单纯可爱的张一曼,从此一炮而红。
2017年,与陈建斌搭档主演的荒诞喜剧《无名之辈》,豆瓣评分8.1并拿下7.94亿的票房。
2019年,由她出演的现实主义教育题材电影《银河补习班》,票房高达8.78亿。
多年下来,任素汐给观众留下了珍惜羽毛,会挑剧本的印象——只要有她参演的电影,就差不到哪里去。
2021年,《寻汉计》上映之后,任素汐塑造出来的形象崩塌了。票房血崩,不到404万。
豆瓣两万多人,只给了6.2的评分,只算是勉强在及格线上。
网友意见差别很大,有的人认为冒犯女性。
有的说自己被骗了。
还有粉丝表示特别失望。
总体而言,网友们对这部剧所传递的价值观,有着很大的争议。
《寻汉计》究竟讲了什么犯到众怒呢?咱们来看看故事。
女主王招(任素汐 饰),在一家公司做行政。虽然经常受到公司同事的欺负,但都说傻人有傻福,王招天生自带中奖BUFF——公司年会,连续两年都拿到大奖。
只是如电影所说,上帝给了你俩枣,就会从你这拿走些什么。
第一年,王招中了一台空调,然后王招与老公离婚了。第二年,中了跑车的一年使用权,却发现自己意外怀孕。
王招的家庭有些复杂。
王招很小时,父亲就不在了,后来母亲改嫁又有了弟弟。在那个家庭里,王招并不怎么受待见,并养成了自卑和讨好的性格。
之前中奖拿到的空调被母亲拿走了,今年的跑车被弟弟开走了。母子俩三天两头来扫荡一遍,甚至一些家用电器电视机、电饭煲都不放过。
为了在争夺姥爷遗产时能有更多主动权,母亲让王招一直跟随姥爷居住,这也导致了意外怀孕的事。
王招今年三十五了,跟前夫侯英杰离婚后,两人在姥爷面前仍然假扮恩爱夫妻。时间一久,难免擦枪走火。
医生说这次不要,以后很难有了,所以王招非常希望能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当她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侯英杰后,侯英杰不愿承担责任,甚至说出“谁知道你跟过多少人啊”“跟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的”这种标准的渣男语录。
侯英杰离开后,把王招的联系方式删了,这让王招没了主意。独立抚养孩子很困难,王招知道,但是她不怕。但是把孩子生下来,如何上户口、上学就成了做需要解决的事。
(直到2016年,国家出台相关规定,经亲子鉴定后,允许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一样的合法权益。)
王招还在纠结该怎么办时,怀孕的事却被姥爷知道了。看到头发花白的姥爷,王招实在不愿意把目前的困境告诉他。
可到哪里去给孩子找一个爸呢?
王招最先想到的是自己玩游戏时遇到的网友杜微。杜微一直想跟王招线下见面,可王招一直没同意。这一次,王招确认对方无家庭无女友之后,同意了。
为了给对方留下好印象,王招特地梳理打扮了一番,并把跑车开了过去。虽说人不可貌相,可杜微出场的形象,实在有些不修边幅。但急于给孩子找个爹的王招,并不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和孩子的未来相比,王招觉得自己的喜好并没那么重要。
满以为这是一次成功的约会,对方应该对自己也挺满意。可刚回到家,王招就发现游戏中的婚姻关系解除了。据杜微说,自己对王招很满意,只是两人条件差别比较大,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第一次“寻汉”,失败。
王招的第二个目标,是公司的男同事Peter。
Peter平时就爱占王招的便宜,拉拉小手,摸摸小腰什么的。这一次,王招决定请Peter吃饭,主动出击。
两人吃完麻辣小龙虾,就去宾馆开了房。眼看事情即将按照王招想象的剧本演完,Peter的一句“你戴套了没有?”给王招泼了一盆冷水。
如果不能给孩子找个爹,这次开房也就没了意义,所以王招趁出门买东西之际逃回家里。
第二次“寻汉”,失败。
屋头偏漏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
这边还没给孩子找到爹,那边姥爷又摔伤进了医院。
当王招着急忙慌的赶到医院时,却发现男网友杜微也在。原来姥爷跟杜微早就认识,平时经常在公园里锻炼。这次姥爷受伤,就是杜微给送来的,还提前垫付了押金。
看来两人的缘分并未完全掐断。
姥爷受伤的消息,很快就被母亲和弟弟知道了。探望过程中,母亲无意中把王招已经离婚的消息说漏了嘴。
离婚了,还能怀孕?满肚疑惑的姥爷赶紧偷偷出院,想把事情赶紧问清楚。
在姥爷知道孩子是王招跟侯英杰的后,他想让两人假装复婚,等给孩子上了户口,两人再离。侯英杰嘴上说考虑考虑,可没过两天就跟女朋友领了结婚证,这也掐断了姥爷的最后一丝幻想。
王招嘴上跟姥爷说孩子不要了,可她也在想其他的办法。
只是这一次,王招有些病急乱投医了——摇一摇。
在王招跟陌生网友相约酒店时,意外遇到在酒店门口等生意的杜微。事情被撞见,感到不好意思的王招只好说自己只是路过,并让杜微送自己回家。
“姐,上哪去?怎么还跟别人走了呢?”
楼上男人着急之下的几句话,狠狠打了王招的脸。
第三次“寻汉”,失败。
杜微把王招送回家后,跟姥爷说了这么一句话。
“您老夸她好,她哪好了?一点这最基本的老理都不讲。”
表面看似是杜微在吐槽王招吃饭不陪着聊天,实际是在说王招白天的行为。
这说明对于王招的所作所为,杜微全都是看在眼里的。
“我知道,你是怕我着急上火,瞒着我离婚的事。还跟大杰子跟我演戏,对不对?”
眼看侯英杰这边指望不上了,姥爷找王招谈了一次心,一方面告诉王招他知道这个意外是因自己而起,另一方面决定跟王招一起解决这个事。
“咱得给这个孩子,找个冤大头当爹。”
姥爷从公园相亲入手,开始准备给王招相亲,打算一个月内把这事解决了。
可几轮下来,与其说是相亲,不如说是面试,最后都是不欢而散。
第四次“寻汉”,失败。
眼看时间一天天过去,再拖下去肚子就要起来了。姥爷和王招犯了难,这时弟弟的一句话倒是提醒了两人。
“姥爷你那好朋友,开摩的那个。你给他一点小恩小惠,找个机会,保准成。”
王招与姥爷一听有道理,决定最后一搏。
之后一家人约了杜微一起出去旅游。
晚上吃饭时,弟弟故意把杜微灌醉,以此给王招提供机会。
在宾馆里,身体倒下的杜微,意识还是清醒的。
“我觉得你还行,要不就这么着吧。”
一段时间下来,杜微对王招也有了一些好感。
看到对待自己一家如此真心实意的杜微,王招实在不忍心把怀孕的事瞒下去,于是就告诉了了杜微真相。
“你怀了前夫的孩子,找别人认,是这意思吗?”
听到事情真相的杜微,满腔愤怒只能以冷水来让自己冷静。
第二天回程,和去时的欢乐截然不同。几人的尴尬之情,溢于言表。
“对不起了杜微。”强势了一辈子的姥爷,最先开口,可这件事又岂是一句“对不起”所能表达的?
那一晚谈崩后,王招提前回了家,所以王招一直想找到杜微,跟他当面说声道歉。
可杜微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工作的地方、住址都不在。
原来杜微出去旅游了,最后王招通过游戏的网络地址才找到他。
这一次见面,杜微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两人也最终走到了一起。
看完这部电影,第一个感觉就是“老实人就活该被欺负吗?”
弟弟与姥爷对杜微的评价不高,甚至说是差。
“他开摩的的没钱吧,你就给他一点小恩小惠。”
“他这人可是一身毛病。”
“这人就是应该的,根本不值得同情。”
因为杜微的各项条件都不好,所以就可以欺负他?这和“女生穿了短裙子就是在勾引别人”的逻辑没什么本质不同。
不管别人做了什么,什么性格、条件,都不是让其他人冒犯、欺负的理由。
更何况杜微并不是没有优点,电影还刻意强化了几个点:
第一次跟王招见面,杜微立刻解除了游戏里的婚约。
姥爷受伤,他没有考虑扶不扶的问题,而是直接送到医院,甚至垫付了押金。
想让让护士多照顾一下姥爷,专门送水做人情。
为了塑造杜微的差异感,一方面在外貌和行为上让他变得很邋遢,另一方面又在性格上刻意优化他。人物的反差感有了,却影响了电影的主线故事。
在观众眼里,这样热心肠的杜微,却被女主一家欺骗,很难对女主有共情。更何况电影对杜微这个人物的塑造本身就有问题。
在剧情设定中,杜微有些大男子主义。
第一次见面点餐时,杜微很强势的让王招坐着。
姥爷住院,王招把杜微垫付的押金还给他,他也坚决不要。
出去旅游时,看到王招买了很多零食,杜微说“王招你买这么多吃的干什么呀,你把我们男的置于何地啊”。
杜微的这些行为都能看到大男子主义的影子,而隐藏在大男子主义之下的,其实是自卑。
表面看似大大咧咧的杜微,内心中也有自己脆弱。
比如初次见面后,杜微对王招特别满意,但正因为王招表现的太好了,让他感觉两人差距过大,甚至直接解除了游戏里的关系。
这是杜微内心自卑的最直接体现。
因为线下的关系跟游戏关系并不冲突,他这么决然的断绝关系,实际上就是在维护自己的自尊。一般来说,越在意什么,越会强调什么。
前段时间看到一张图片,某网红在高档餐厅吃饭自拍。照片中,与网红衣着光鲜相比,后方一个穿着随意的男子显得很突兀。网红对此男子行为大为不解,认为这样的餐厅不应该出现这样的人。
谁知底下网友评论说这位男子才是真正的富豪,网红充满仪式感的去了一次这家餐厅打卡拍照,而该男子只是正常下楼吃个便饭而已。
这个例子其实就是在说,你缺什么,才会渴望表现什么。如果对某方面很富足,反而不会刻意表现出来。
电影中,给杜微塑造大男子主义、自卑的性格其实是没有问题的,反而让这个人物表现的很丰满。只是这样的性格,却让大团圆的结尾出了大问题。
电影结尾,杜微出去旅游了一圈,突然就顿悟了。
“就是就算怀了别人的孩子,还愿意在一块,就是不一样。”
“我就想一进门就有人管我叫爹,买一送一,天天双十一,挺好,赚了。”
一个大男子主义同时又有些自卑的人,怎么会愿意接受帮别人养孩子这件事呢?这是跟他隐藏的自卑性格严重冲突的。
如果以后杜微遇到其他女人,又或者杜微跟王招又有了孩子。那么在杜微的性格设定之下,真的会喜欢王招跟前夫的孩子吗?
《寻汉计》这部电影的剧情在一家人出去旅行之前还是不错的,各个人物的性格都很鲜明,故事逻辑也在线。可惜最后结尾没能给到一个令人满意的处理方式,最终呈现出的结果反而有些“价值观不正”“欺负老实人”的嫌疑,
点个“关注”,鼓励鼓励。(。・`ω´・)
【案情概述】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诉求:
1.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方净身出户(带衣物和日用品走);
2. 判决王某2(指非婚生女)由被告抚养,迁走户籍,与原告再无任何关系;
3. 判决王某3(指婚生女)随原告生活,被告方承担一半抚养费;
4.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对王某2四年的抚养费48000元,生育费5000元,保姆费5000元,共58000元,一次性付清;
5.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0000元,一次性付清;
6. 判决被告承担亲子鉴定费15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
1. 被告对原告表示歉意,被告并不是故意伤害原告,怀上孩子是意外,因为被告当时出了车祸导致骨折,意外怀孕后如果流产会导致被告身体恢复困难,所以被告当时就生下了小孩王某2;
2. 被告不同意离婚、不同意净身出户。孩子没有地方可迁户口,孩子还小,还要上学,被告不同意将孩子王某2的户口迁出去,被告可以承担王某2的费用;
3. 王某3一直跟被告生活,之前和原告离婚时也是被告带回北方生活了几年,原告性格不好,且原告是男性,被告希望王某3随被告一起生活;
4. 被告对原告请求赔偿的费用及孩子出生后产生的各种费用均不清楚,原、被告双方都出了抚养费用,被告不同意赔偿;
5. 被告不同意精神损失费,被告也是受害者;
6. 亲子鉴定是原告自己去做的,被告没有义务支付。
裁判要点:
1. 原、被告虽系自愿复婚,但婚后因被告的行为导致夫妻间发生矛盾,失去了夫妻之间最基本的信任与尊重,双方已无和好之可能性,可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现原告提出与被告离婚,对原告离婚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
2. 对于被告所生之女王某2,原告主张王某2与原告不存在亲子关系,并已提供了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被告没有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故可依法推定王某2与原告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主张成立。
3.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原告主张被告所生之女王某2由被告抚养,本院予以支持。
4. 关于婚生女王某3的抚养问题,本院考虑原、被告目前的工作、生活条件,认为其由原告抚养为宜,王某3的抚养费将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被告的负担能力和实际生活水平予以确定。
5.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原告对王某2四年的抚养费48000元、生育费5000元、保姆费5000元,共计58000元,本案中,被告认可生育费为5000元,本院予以支持。被告辩称保姆费为2500元,原告对保姆费未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院对被告的辩称予以采纳。
6. 王某2与原告并无亲子关系,原告已抚养王某2三年,原告请求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返还抚养费共计48000元,本院酌情支持被告赔偿原告抚养费36000元。
7. 关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亲子鉴定费1500元的诉讼请求,因被告隐瞒王某2并非原告亲生的事实,存在过错,原告为查清事实真相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现原告已提供了有效发票予以证实,故本院对此予以支持。
8. 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本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双方的夫妻感情,给原告造成了精神损害,被告应对原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现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本院酌情支持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判决结果:
1.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2. 被告所生之女王某2由被告抚养,原告不承担抚养费;
3. 婚生女王某3由原告抚养,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按1000元/月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小孩抚养费至王某3年满十八周岁止;
4. 被告有探望婚生女王某3的权利,原告有协助的义务;
5.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抚养费36000元、生育费5000元、保姆费2500元,三项共计43500元;
6.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所花费的亲子鉴定费1500元;
7.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0000元;
8. 原告与被告各自债务由各自负担;
9.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分析】
1. 为何原告可以请求被告赔偿抚养费、生育费、保姆费等费用?
由于原告提供的亲子鉴定报告显示,原告和王某2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同时被告并未提供任何相反的证据予以反驳,也就是说原告与王某2原本既非亲父女关系亦非养父女关系,因此法院可以判定原告与王某2之间自始不存在亲子关系。原告对王某2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然而其却一直在行使着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王某2在此期间得到的抚养费可以视为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有关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故,被告作为王某2的法定监护人,理应返还这段期间原告在王某2身上所花销的费用。
2. 为何原告请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又是多少?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2月4日公布的婚姻家庭纠纷经典案例第三十六篇案件所示:男方经亲子鉴定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要求女方向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该诉求最终得到了一审法院及二审法院的支持。该案件入选为典型案例的意义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违反忠实义务往往对配偶的情感和精神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这和我国社会一般大众因为习惯、传统等原因对婚姻家庭的认识有很大关系,然而当一方得知一直养育的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孩子,对其精神是会造成严重伤害的,因此该方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是正当合法,法院可以予以支持的。在本案中,原被告的情况与典型案件的情形十分相似,因此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也是于情于理的。
无过错方除了发现孩子非亲生导致精神遭受伤害,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外,若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均可要求过错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另外,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标准,在法律上是有相关指引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相关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故,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支付金额的确定可以依据这一条款进行主张。
3. 为何原告可以请求被告支付亲子鉴定费用?
因为被告向原告隐瞒了王某2并非原告亲生的事实,存在过错,亲子鉴定是原告为查清事实真相而进行的,同时被告没有证据可证实该鉴定报告结论不实,故原告为查清事实真相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被告承担。
【小贴士】
当你怀疑孩子非亲生时,建议你马上进行亲子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你和孩子并不存在亲子关系,你可凭借鉴定意见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判决认定你和孩子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那么你不仅能在离婚诉讼中取得主动权,离婚后不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甚至可以要求对方返还此前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等。
婚姻法普法稿(婚姻普法宣传简报)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复婚后怎么给小孩上户口(复婚后怎么给小孩上户口手续)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57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