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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来源:海南日报
吴开成,男,1966年4月生,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民庭庭长;三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局长、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22年4月,吴开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海南省纪委监委给予吴开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3年4月,吴开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吴开成被留置后,他在留置室对过往反思悔悟,感慨万千,情绪久久不能平静。他在海南省国土资源领域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8年,受商人老板追捧,逐渐腐化堕落,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靠矿吃矿、坐地生财,利用所学的法学专长花式敛财,上演“全家腐”。
遗失初心、腐化堕落的“探花郎”
学业和事业顺风顺水的吴开成,是大多数同龄人中的幸运儿。1979年,吴开成以第一名的成绩从农村小学考入重点中学。1985年,吴开成以海南地区文科前三名的成绩考入北京某知名大学法律系,老师和同学们称他为“探花郎”。大学期间,吴开成便光荣入党。1989年,法学科班出身、名校毕业的他回到刚建省的海南,因工作勤勉,受到组织信任和培养,29岁便担任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32岁被提拔为正处级领导干部,43岁成为副厅级领导干部。
然而,走上领导岗位的吴开成,忽略了政治学习、思想改造和个人道德修炼,逐渐腐化变质。2004年,吴开成从三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的岗位调整至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任总队长。位居重要岗位的吴开成在商人老板的吹捧下,思想开始发生变化。
据吴开成回忆,他担任总队长后,围绕在身边、拎着大包小包到家里的“熟人”、一起吃喝玩乐的“朋友”一下子多了起来。品尝了甘旨肥浓的他开始抱怨公务员待遇低,羡慕那些开豪车、住豪宅、一掷千金的同学朋友。此时的吴开成不知不觉间遗失了入党时的那片初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已被野草般疯长的享乐主义取而代之。
渐渐地,在灯红酒绿、觥筹交错间,吴开成与一些私营企业主的关系越走越近,习惯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老板宴请,生活日益腐化堕落。2006年至2012年,他先后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72.87万元,彻底在权力、金钱、欲望面前败下阵来。
风腐同根同源、互为表里。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根源,都在于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没有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出现偏差和扭曲。吴开成蜕化变质从吃喝玩乐、吃请收礼开始,最终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有鉴于此,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警觉由风及腐的现实风险和严重危害,须臾不放松、不越轨、不逾矩,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滥权妄为、阳奉阴违的“两面人”
在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的十多年间,吴开成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他经常在人前大讲党中央大政方针,谈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背地里却违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矿产资源监管和环保督察中不担当、不作为,放弃本应坚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踏生态环保红线和党纪国法底线,大搞权钱交易,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乐东黎族自治县马鞍岭矿区历经几十年不规范的开采,生态环境和资源遭到严重破坏,且该矿区位于海榆西线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无法通过环评审批,不宜设置采矿权继续进行开采。2014年8月,吴开成受长期有利益勾连的采石场老板王某请托,积极推动并审批同意采取所谓的“治理性开采”的变通方案,违规在马鞍岭设置采矿权。在吴开成徇私放纵下,2015年至2019年,王某在该地区持续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2019年7月,该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通报定性为“重开发、轻保护,以治理之名行开采之实”。乐东县政府为此花费了6000余万元进行生态修复。
2017年3月,吴开成作为省政府开展全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整治“回头看”第二检查组组长带队赴万宁市检查,发现正在建设的日月湾冲浪基地建筑设施突破了200米海岸带生态红线,侵占了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吴开成无视环保督察责任,为了卖人情给时任万宁市委主要负责人,压案不报,既不责令万宁市采取纠正措施,也未将该问题向省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报告,导致该违法建筑顺利施工。2019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日月湾冲浪基地侵占青皮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造成青皮林生境破碎化严重等问题予以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海南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强调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最大本钱,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海南生态环境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惜、精心呵护。
然而,吴开成却把讲政治挂在嘴上、写在纸上,就是不落实在行动上,罔顾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资源开发利用,轻生态环境保护,背离绿色新发展理念,在矿产资源监管和环保督察中放弃职守,不担当、不作为,大搞权钱交易,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但“两面人”如何伪装,“演技”如何高超,终有“画皮”被揭下的那一刻。吴开成滥权妄为、阳奉阴违,到头来终究是人财两空,自尝人生苦果。
靠矿吃矿、一心钻营的“影子股东”
2009年,吴开成被提拔为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后,分管矿产资源工作。位高权重且私欲膨胀的他,很快成了一些矿业老板重点围猎的对象。吴开成满足于权力带来的“被敬重”的感觉,甘愿被围猎,利用手中权力为商人老板谋取非法利益,通过隐蔽的方式大搞权钱交易。
2008年至2009年,三亚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某某向其抛出长长的“鱼线”,承诺让吴开成以虚假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开发项目。吴开成认为这种以“影子股东”的方式受贿更隐蔽、更安全,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不易被发现,甚至错误地以为即使被追究也顶多算是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于是,二人一拍即合,开始共同“经营”项目。吴开成利用职务便利,为郭某某运作三亚市金鸡岭、南田农场、亚龙湾等地3个项目,在土地权属变更、办证、置换、收储及收储补偿款拨付等事项上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打招呼,为其提供帮助。吴开成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通过虚假出资180.899万元的方式分别持有上述3个项目各10%的股份。
而后,吴开成以“退股”名义安排妻子李某某将“影子公司”持有的所谓项目股份转让给郭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郭某某向吴开成承诺,所谓的“退股”只是一个形式,不影响其要送给吴开成的好处费。吴开成以权力“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先后收受郭某某3400余万元。
吴开成用来获取利益的“影子公司”不仅只有一家。2009年,吴开成以虚假出资方式与采石场老板王某合作开发采石场,注册成立了三亚某实业有限公司,享有采石场50%的采矿权权益。吴开成以其胞弟吴某的名义虚假入股,并利用职权为这家“影子公司”在获取采矿权方面全力“协调”。2014年至2018年,吴开成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改变出让方式等手段,帮助该公司以348万元将价值3000余万元的采矿权收入囊中。2018年下半年,吴开成安排吴某将王某所送的相关采矿权益出售,获利2000万元。
吴开成是法学科班出身,有法官工作经历,本应更加敬畏法律,做遵纪守法的倡导者。然而,他知法犯法,没有将法学专长用在履职尽责上,反而用其专长掩盖违法犯罪事实,苦心钻营“生财之道”,策划组建“影子公司”,担任“影子股东”。
吴开成自认为高明的敛财伎俩,只是自欺欺人罢了,当他在留置室深感悔恨时,为时已晚。事实证明,无论腐败手段如何隐蔽、复杂,只要紧紧把握其权钱交易、化公为私的实质,最终就能依靠证据揭开其所谓“市场行为”的“面纱”。
带头腐化、带坏家风的“顶梁柱”
吴开成是家人引以为傲的“主心骨”,是家族的“顶梁柱”,可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带头违纪违法,带坏了家风,从“一人腐”演变为“全家腐”。
吴开成和妻子李某某是大学同学,李某某大学毕业后跟随吴开成来到海南工作,当时二人踌躇满志,结婚后过着简朴、忙碌而开心的生活。吴开成仕途顺风顺水,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逢年过节来家里送礼的人也越来越多,李某某不仅没有提醒、劝阻,反而乐在其中,享受着吴开成权力带来的各种好处和便利。
2009年,吴开成准备“入股”郭某某经营的公司时,交代李某某找人注册成立一家公司,但公司里不能有其二人的名字,具体如何入股和出资,由李某某操办。李某某欣然当起了吴开成的“腐内助”,以吴开成妹夫杜某某、保姆王某的名义注册成立投资公司,帮助吴开成敛财。在吴开成夫妻二人共同努力下,权力很快得以变现,实现了当初两人设定的“发财”梦想。
吴开成收受贿赂后,第一件事就是和胞弟吴某一起扩建祖宅,“光耀门楣”。而且,吴开成把吴某也当成敛财的“白手套”,安排吴某参与到他和商人老板“合作”的项目中来,吴开成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风险。吴某在吴开成的帮助下捞到很多好处,开上豪车、住起了豪宅。
2022年1月,吴开成在得知组织对其核查后,为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让吴某帮助其转移资产、找老板串供。吴开成被留置后说,如果当初妻子、兄弟能够阻止他,给他敲响警钟,他可能会迷途知返,悬崖勒马。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属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对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吴开成身为长期在海南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放弃本应坚守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践踏生态环保红线和党纪国法底线,与围猎者沆瀣一气,大搞资源领域腐败,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吴开成为镜鉴,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利益所惑,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涵养清廉家风,为家人做好表率,共同筑牢拒腐防变家庭堤坝。
吴开成忏悔录节选
我是2022年4月1日被留置的,4月10日是我56岁生日。那时候,我已主动向组织交代了我所犯的错误和问题,心中不再充满疑惧和抵触。但是,那一天,我还是禁不住百感交集,暗自垂泪,情绪久久不能平静。
我很清楚自己已经并将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不能再与家人团圆,不能再侍奉自己80多岁的老母亲;女儿听到这个消息将会无比震惊和难以自处;受我牵累的弟弟三个孩子还没成年,他的家庭还不知道将受到怎样的冲击……想到这些,我心如刀割,痛不欲生。这一切的悲剧是我一手导演的,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检讨反思我工作30多年的所作所为,有两个节点既是我生活、命运的转折点,也是我蜕变、堕落的关键点:一是2004年我从三亚调任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总队长;二是2009年我被提拔担任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我是担任总队长之后开始发生蜕化的。当时,随着国土环境资源执法覆盖面越来越广和力度的加大,开始有人联系我,想认识我,请我吃饭、喝茶的人多了起来,逢年过节给我送礼物的人也多了起来。我从最早的拒绝,到半推半就,再到慢慢地习以为常,我被“温水煮青蛙”了。我担任副厅长不久,分管矿产资源工作,很快成了一些矿业老板重点围猎的对象。当我大胆收受一些私企老板的好处费,与个别老板谈论“投资入股”做“幕后股东老板”时,我全然忘记了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
我深刻认识到:我蜕变、堕落的原因根本不在外因,而在内因,是我完全放松自我要求,忽视主观世界改造的结果。到政府部门工作后,我长期不注重党的理论学习。学习没有入脑入心,只满足于完成学习课时,满足于知道一些新提法,许多组织要求提交的学习心得体会,既不是自己思考的结果,更不是自己亲自撰写的。没有坚定的理论支持,就很难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我没有把自己的前途与国家、人民的利益一同思考,年轻时“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追求已荡然无存,不时产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堕落想法,甚至存在“人生如寄,及时行乐”的厌世情结。我的“三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重大毛病,致使我在思想上逐渐蜕化,在行为上不断破纪甚至违法。我没有筑牢清正廉洁的防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这无异于给自己打造牢笼,自掘坟墓。终究,是侥幸心理和对财富的贪欲让我陷在了违法犯罪的泥沼当中无法自拔,终至东窗事发,酿成大错。
山东济南长清区的一个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命案,让整个社区陷入了恐慌和悲痛之中。
3名居民在自己的家中遭到残忍杀害,其中还有一个15岁孩子!
这起案件最让人费解的是,死者刘继杰是西里村的村支书,而杀害他的凶手则是一名人民教师。
这两人无论从哪种角度来看都不应该结下带着生死的仇怨,并且,凶手在将刘继杰一家灭门后竟然选择了畏罪自杀。
这给整个案件又增添了一层迷雾。
那么,这起灭门案的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凶手为什么会下此狠手,连尚未成年的孩子也不放过?
据报道,刘继杰是西李村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拥有着让人羡慕的身份和成就。
但是,相比于现在的辉煌,他人生履历的更加精彩和丰富。
刘继杰曾是一名军人,自从1984年退伍后,他就在一家建筑公司担任木工班长。
凭借军人吃苦耐劳的高贵品质,他很快在行业中崭露头角。
随技术和经验的不断丰富,他决定辞职创业,自己开办公司。
通过不懈的努力和精明的经营,刘继杰的公司成为了当地的经济支柱。
在小有成就后,他选择入仕为官,并且成功当上了村支书。
刘继杰并不满足于个人的成功,他希望能够带领全村人共同致富,通过引导村民种植苗木和山药,村子的整体收入得到了明显增加。
虽然他认认真真为村里做了不少贡献,但是他的生活作风却一直被当做村民们的饭后闲谈。
刘继杰曾经经历过一段婚姻,但这段婚姻没有给他带来自己期望的孩子,所最终以离婚收场。
这一切让他感到失落和遗憾,然而,命运很快给了他另一次机会。
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成功和荣耀后,刘继杰迎娶了一位比自己年轻二十多岁的妻子。
这场婚姻让他的生活更加充实和幸福,不久之后,妻子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刘继杰老来得子,所以这个孩子在家中成为了无人可以替代的宝贝,无论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他总能得到无限满足和迁就。
对于孩子,我们当然应该给予充分的爱与关怀,但是在施展这份爱的同时,我们必须明智地掌握分寸,否则这爱便会不经意间演变成无底线的溺爱。
当年事已高,好不容易迎来自己孩子诞生时,我们往往愿意满足他的一切需求,心甘情愿地满足他的需求。
殊不知,这种无条件的迁就反而使他养成了一种“唯我独尊”的心态。
这样的人在社会中被戏称为“熊孩子”,他们习惯了无拘无束的生活,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关心。
刘继杰的这种过度宠爱就在不经意间,将孩子带向了另一种极端,并且他们一家三口被灭门的惨祸也和此事息息相关。
据悉,刘继杰的儿子因家庭的富裕和权势,在学校里嚣张跋扈,经常欺负同学。
他利用自己的地位欺凌其他孩子,而那些受欺负的同学只能低头忍受,因为他们害怕惹怒这个“校园恶霸”。
其中,刘继杰的儿子刘某与贾家小儿子结成了朋友。
起初,两人的关系非常好,一同玩耍、分享快乐,但他们却因为一些小事慢慢地产生了隔阂。
随着矛盾的不断升级,刘某带领一群手下集结,找上了贾家小儿子。
这一次,他们选择了学校厕所作为霸凌的场地。
无辜的贾某小儿子在学校厕所遭受了刘某及其帮派的残暴欺凌,导致他身上多处受伤,痛苦不堪。
无论家庭贫富,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最心爱的宝贝,他们的幸福与安全是父母最大的关切。
当自己的孩子遭受伤害时,不论是身体上还是情感上的伤害,父母都会感到焦虑和心痛。
贾家小儿子的父亲贾某在面对儿子遭受欺凌的情况时做出了积极的回应。
他多次前往学校与老师进行沟通,希望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以保护儿子的安全和权益。
但是,他的努力对刘某来说根本毫无作用。
贾某的父亲不忍心看着儿子一次又一次地遭受欺凌,迫不得已,他找到了刘继杰,希望通过交流解决问题。
他以为理性的谈话能让刘继杰意识到自己的过错,重新审视自己儿子的行为。
然而,刘继杰并没有约束儿子的行为,只是进行了口头批评。
回到学校后,刘某将自己在家中受到的遭遇全都归结到了贾家小儿子身上,出于报复心理,对他的霸凌更加变本加厉。
由于长期的欺凌和压力,贾家小儿子的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他开始出现精神问题,情绪低落,不愿与人交流,失去了对学习和生活的兴趣。
贾某一直努力与刘家进行多次沟通,希望能解决儿子遭受的欺凌问题。
然而,无论是找老师还是与刘家直接交流,都未能取得任何实质性的改变。
贾某看着自己的儿子一次又一次地被欺负,心中的怒火越来越旺盛。
出于保护儿子的强烈愿望,他开始萌生了一种极端的念头——持刀报复。
据可靠的新闻报道,案发当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贾某潜入刘某家中,手持凶器,冷酷无情地将一家三口夺去了生命。
包括他们年仅15岁的儿子。
当警方接到案发小区的报警后,他们紧急赶往现场。
尽管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现场依然聚集着大量围观的群众,他们对案件的细节和真相都充满了好奇和猜测。
警方的到来立即引起了轰动,办案人员迅速展开行动,他们首先要做的是疏散人群,以确保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他们耐心而坚决地劝导着围观群众,同时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拍照、录像以免对案件调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一道道警戒线被拉起,警车和警员的身影环绕着现场,形成一道坚实的防线。
他们明白,只有通过稳定的调查和公正的处理,才能给予受害者和他们的家属以最大的尊重和保护。
经过基本的侦查工作,警方逐渐获得了一些关键信息。
案发现场确认有三名遇害者,他们分别是刘继杰、他的妻子张荣娟以及他们的儿子刘某。
而贾某面对自己犯下的罪孽,最终选择了畏罪自杀,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个结局令人唏嘘,同时也让人深思。
在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件中,贾某的身份和背景更增加了这起事件的复杂性和戏剧性。
作为某中学的高中英语老师,贾某备受学生和同事的赞誉。
他的教学水平非常突出,甚至被评为“2022年度长清最美教师”,这是对他职业能力和人格魅力的高度肯定。
并且,贾某的光辉并不仅仅局限于教育领域。
早年间,他还主动申请去西藏做了长达4年的援藏支教工作。
在那片辽阔的土地上,他奉献自己的知识和爱心,帮助当地的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
这段经历使他成为了众多学生眼中的榜样和导师。
回到故乡后,贾某并没有停止在教育事业中的追求,凭借优异的表现被提拔为长清区教体局副主任,成为一名有头有脸的教育行政干部。
然而,就是这样出色的一位教师,最终却走上了极端的道路,将自己和他人卷入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随着事件的不断升级,网上出现了另一个版本。
据一些网友的评论声称,是贾某的女儿遭到村支书儿子的霸凌和强奸,导致女孩身心受到严重创伤,不得不住进医院,并患上了精神疾病。
家人为了维护女孩的权益,多次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然而由于村支书利用其人脉关系保护自己的儿子,法律途径并未能产生预期的效果。
无论是哪个版本,这场悲剧的起因终究是因为父母的溺爱和在对待孩子犯错这件事上的不作为。
刘继杰作为村干部,在处理两家矛盾时并未妥善协调,反而对自己的孩子纵容和包庇,最终导致了这场可怕的灾祸。
正所谓,若有不平之事,就应该发声抗议。
尽管有人已经发出了声音,但付出的代价却实在太过沉重。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紧张的调查中,而且关于杀人的具体原因,警方尚未向公众披露。
所以,上述关于凶手动机的描述仅仅来自一位位于山东的神秘“知情人”,我们需要等待警方完成调查后的正式通报,才能得知真相。
在当今和谐稳定的法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本案中,贾老师的偏激行为虽然令人同情,但他以暴力对待他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我们不能去欺凌别人,更不能任由他人欺凌。
法律是我们社会的基石,它保障了每个人的平等和尊严,只有通过法律,以和平与合法的方式解决争议和纠纷才能够建设一个公正、安全、和谐的社会。
因此,让我们共同努力,建立起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公平和宽容的环境中发展和成长。
事情原由是大致这样的,早些年大概是1999年左右,我们小组集体内有一户人家可能当时是为了方便外出做生意还是干嘛的原因!全家人就迁(退)出了村小组集体,但迁出前把自己的房子卖还是给了自己外村(侄子)。
按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只能是本村集体户口的村民)才可以,为什么那时候能可以,就不知道(也不懂,也许……!)也可能那时是政策上允许的原因吧,这种做法放在现在应该是不可以了吧!也不知道当时我们村小组集体内是咋搞的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同意了,没有任何的资料签字确认(也许是不懂法的原因)吧!
原来那户人家就这样迁出(退出)本村小组集体后,他(侄子)也就顺利的从外村迁入到我们村小组集体了。
原来那户人家户口人数是:老两口,一儿一女(4口人)
迁入那户人家户口人数是:老两口,一儿两女(5口人)
村小组成员协商同意后,好像还是按原那户人家的所分的土地(耕地)等给他(侄子)来种!大致好像是这样子的。
就这样我们村小组集体内和和睦睦,大家安安稳稳,相互帮衬的在一个小集体生活着。在这个进步在发展迅速的时代,科技,生活,建设也越来越好。多年以后,也就大概在2010年的样子《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2013-2030)》(71118网)
杭州-瑞丽高速公路,简称“杭瑞高速”,国家高速编号:G56,为中国国家高速公路网东西横向主干线之一。
杭瑞高速湖南益阳南县段选地选址经过我们这边,要征收土地(其中有:耕地、湖田,水面,农用沟渠,自留地,荒山等……和少许几户人家的房屋。(具体征收面积当时没有在我们小组集体内现场公告、也没有现场公布)征收方案就更别提了,反正听家人说是没有看到这些资料的,只有一个房屋拆迁的评估表。总的来说也就是没有按《土地管理法》流程进行征收……)那时自己在外地工作,也没多问,这都是后来各种各样的问题暴露出来后,在同家人聊天的过程中才得知。
比如:征收款不及时到位,村里提留比例达到了20%至30%(也不知道合不合法),然后就是征收款还不一次性发放,还得分批找村委讨要之类的,甚至还有10大好几万没有分下来,村里让组里自己保管,那时的组长不知道是没涨脑子还是怎么回事,居然同意放村里保管,这倒好一放就是十年。现在钱还是没有分完,而且连去向都不知道。
过了多年以后,大概是2018年的样子。原迁出(退出)本村小组集体的户主,不知道通过啥途径,也不知道经过谁同意的。(这家人说是经过XXX书记同意的)又回来建房子,说什么回来养老,按道理是不允许。本身已经退出,原宅基地和土地都已经给他(侄子)了,除非他侄子搬走还差不多。最后我们小组集体只承认他在这里有个房子,不算我们小组集体的成员(以后分土地,遇到土地征收与他无关)听家人说是这样的。当然我们小组成员只有极个别反对,但也只有极个别站出来说,我家其中一个(原因是原来这个户主的侄子建房的时候占用到了我们家的一块地,那时他们找人说好话就找了一块地互换。)现在他将房子建到同我家互换那块地上(同样又找人来说好话,让我们家把那块地让给他们建房。)只能说这家人脸皮太厚了,所以我和家人都不同意还差点动手打起来。最后他建我也建,一块地一人一半。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听家人说这家人还找他侄子要高速公路征收款,搞笑的是还打了他侄子……!因当时还有10多万的征收款还有部分没有分完,还在村委手里,我父亲就同隔壁一大伯,找村委要,村委说没有了,已经分了,问分给谁了,说分给这户迁出又迁回来的这家人了。没办法只能找镇里,找县里信访,纪委进行协调,还是无果……我同我爸说算了,还被我爸骂了一顿!说不要我管,就算告到北京也要拿到。
最后怎么说了,遇到这种事情。村小组成员要齐心团结,不能都只顾自己眼前利益。让它人装了空子后被利用,被利用的人以为自己很了不起(锅里的不敢抓,抓碗里的)结果坑害了自己不说,还搞得小组集体不团结,最后大家失去的更多!以后大家遇到类似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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