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一项医疗事故的发生并不是一起偶然的,通常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责任导致的,而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接下来由知更鸟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以上是知更鸟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内容,由此可知,主体是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同时符合才能认定具有医疗事故责任。如其它疑问,欢迎向知更鸟发布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