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军人婚姻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

  • 军人婚姻
  • 2021-07-06 19:52:32
  • 0
  • 西宁律师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以下证明:一是《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二是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登记机关有以下几处:一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二是非现役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相关结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

 


规范银行代理保险手续费管理

办理离婚手续的注意什么

有哪些情形下是禁止结婚的

离婚登记“秘密”进行

大学生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军人结婚登记的手续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414.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二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