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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的子女享有什么权利?(非婚生子父亲有权要回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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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0 0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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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文章目录:

普法时刻 | 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

基本案情


原告杨某(女)与被告武某(男)经人介绍相识,不久按照习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2017年原、被告因琐事发生争吵后原告杨某离家出走,同年原告杨某生育一子武小某并独自抚养。后原告因经济困难要求被告武某承担孩子抚养费,但被告认为孩子非其亲生,且被告已组建家庭并生育两个孩子,拒不承担抚养费。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被告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并要求被告支付孩子抚养费。


裁判结果


神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发生。本案是确认亲子关系纠纷,原告在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同时,要求被告承担子女抚养费。在诉讼中,原告提交了孩子出生证明,以证明被告与孩子具有亲子关系,但被告武某否认孩子武小某系自己亲生,并且不愿配合做亲子鉴定。后法官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于是被告同意进行鉴定。经法院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为:支持杨某是孩子的生物学母亲,支持武某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同时法院查明,原、被告非婚生子武小某自出生后一直随原告生活,被告未承担抚养义务,故被告应当负担自孩子出生至成年期间之抚养费。另考虑被告现无固定工作及稳定的收入,还需抚养其他两名未成年子女,故适当降低抚养费标准,遂酌定由被告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之日止。


典型意义


亲子关系作为人类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一环,对于个体成长、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故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确认亲子关系有两大利器:一是亲子鉴定,二是民法典司法解释规定的推定原则,本案初期被告否认亲子关系,又不愿进行鉴定,在法官释法后同意鉴定,使孩子武小某确系原、被告之子得以确认。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本案中,在确认被告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后,武小某作为武某非婚生子女享有与武某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同时法院查明武小某自出生后一直随母亲生活,父亲武某并未履行抚养义务,故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武小某自出生至成年期间抚养费合情合法合理,最大程度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神木法院)



通讯员:郭美英


编辑:段鑫


责编:蒋奇


法官有案说 |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主张抚养费?法院:权利同等,抚养义务应履行


近年来,


因为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


而对簿公堂的事情时有发生。


那么,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主张抚养费?


一旦一方不愿抚养非婚生子女,


另一方该如何索要抚养费?


下面,通过一起案例来涨涨知识吧~


基本案情


王某与李某均系离异人员,2020年5月,二人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未经结婚登记即同居生活。未过两年,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感情破裂以致分手,在此期间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同居期间,王某意外怀孕,双方曾就孩子“去留”问题发生争执,在王某的坚持下于2021年8月产下一子小明。小明出生后,王某与李某彻底分手,其后小明一直跟随母亲王某生活。因王某没有房子,便带着孩子在城区租房居住,因刚出生的孩子需要母乳喂养及母亲的亲身照顾,王某无法工作且没有收入


李某辩称,其当初坚决不同意生下孩子,生下孩子是王某一人的决定,其与王某之间亦无婚姻关系,不应当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


牟平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李某与小明之间均系亲子关系,李某于王某怀孕时是否同意继续妊娠以及小明是否为婚生子女,均不影响李某与小明之间父子关系的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李某应当履行抚养义务。


法官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支出情况,着力做好双方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每月30日前支付原告小明抚养费10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李某于每月第二个周、第四个周的周末可行使探望权,寒暑假期间的探望权由李某与王某协商决定,王某需协助李某行使探望权。


法官说法


随着社会发展、社会思潮逐渐开放化,人们的婚恋观也日益趋向多元,由此引发的非婚生子社会问题也逐渐凸显。非婚生子女并非孩子的过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作为父母,更应坚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主动承担抚养义务,尽力避免因家庭不完整、教育缺失等问题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同时,男女双方要正确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妥善处理家庭矛盾,提高法律意识,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维系和睦的家庭生活,以更好地促进子女的教育成长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承办法官:林燕


案例编写人:孙巧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本文来自【烟台日报-大小新闻】,仅代表


ID:jrtt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未婚先孕孩子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未婚先孕的孩子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的法定权利包括有,被抚养权、受教育权、姓名权等。


  一、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若是拒绝承担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且,男方支付抚养费,按规定要给到孩子十八周岁。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婚先孕会直接影响孩子的户口,所以建议男女双方最好及时办理结婚登记。父母结婚登记后,非婚生子就会更好上户口,同时父母双方也要负担相同的抚养义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未婚先孕孩子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未婚先孕的孩子的法定权利如下:


  1.要求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三、未婚先孕违法吗

  未婚先孕不犯法,但是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属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婚同居不一定犯法,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同居的双方犯法,就构成了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第十八条,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欢迎咨询北京星客之光咨询有限公司,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未婚先孕的孩子即为非婚生子,可以享受的法定权利包括有,被抚养权、受教育权、姓名权等。


  一、未婚先孕男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未婚先孕男方需要对孩子负担抚养义务,若是拒绝承担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且,男方支付抚养费,按规定要给到孩子十八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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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未婚先孕孩子的法定权利有哪些

  未婚先孕的孩子的法定权利如下:


  1.要求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的姓名权;


  3.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4.非婚生子女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


  三、未婚先孕违法吗

  未婚先孕不犯法,但是违反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属于非婚生子女,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婚同居不一定犯法,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是已婚,同居的双方犯法,就构成了重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第十八条,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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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1月1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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