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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拘后会被判无罪释放吗知乎(被刑拘后会被判无罪释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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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17 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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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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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拘留或逮捕,最后被判决无罪,是否可以国家赔偿?

谁接最后一棒,谁赔钱,前面同样作出错误决定的,不用赔


如果当事人在审判前被拘留或逮捕,最终却被判无罪,那就意味着拘留或者逮捕是错误的,作出拘留或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还比如如果一审被判有罪,被告人上诉,二审被判无罪,那就是一审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的范围就是被告人被错误拘留、逮捕开始计算,虽然错误的拘留、逮捕决定都不是该一审法院作出的,但因为其最后作出了有罪的判决,那就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总的原则就是,谁最后作出的错误决定,谁就负全责。


对于被错误羁押国家赔偿的计算公式为:羁押天数✖️作出赔偿决定的上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


错误拘留谁赔?


谁可以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呢?一般是公安机关作出刑事拘留决定,而检察院对于自己侦查的案件(一般是贪污贿赂类案件),可以决定刑事拘留。也就是说,一旦法院判决无罪,那错误拘留的赔偿机关就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


错误逮捕谁赔偿?


谁可以作出逮捕决定呢?一般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法院也有决定逮捕被告人的权利。一旦法院判决无罪,那错误逮捕的赔偿机关就是检察院或法院,而逮捕前如果有刑事拘留的,也算如国家赔偿的期限,但是由最终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一并赔偿。


比如某人于某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6月4日被逮捕,同年8月12日被取保候审,之后其被判决无罪,那其被错误羁押的天数就是83天,由2017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那么就要看2016年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258元,那么赔偿总额就是83天✖️258元=21487


错误判决后,再审无罪,谁赔偿?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错误判决有罪,坐牢后,通过再审被判决无罪,那这种情况,就应该由作出错误判决的法院作为赔偿机关,如赵作海案。或者一审被判有罪,二审被判无罪,一审法院就是赔偿义务机关。



例外的不赔的情形


如果因被告人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那就不是办案机关的责任,就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造成危害后不负刑事责任的,之前的羁押措施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依照刑诉法第十五条,如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被特赦而被宣告无罪的,被告人不能申请国家赔偿。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之前若被羁押,不能申请国家赔偿。但如果是没有犯罪事实的法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例外情况,在此不赘述。


最后,祝大家春节快乐!



被批捕后,公安机关能否将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李泽民律师: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李蒙:广强经济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被批捕后,公安机关能否将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答案是:可以的!


相关的规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由此可见,只要案件处在侦查阶段,即使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为什么人们会有这样的疑问呢?这具有规范和现实两层迷雾。


一、规范导致的误判


所谓规范导致的误判,是说条文本身导致的人们的误解。


(一)法律规定逮捕的批准机关不是公安而是检察院、法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这表明逮捕是由检察院、法院批准的,根据我们通常的理解,谁决定谁负责,那么公安作为执行机关当然不能随意把人释放了。


这里显然是误会了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法律把逮捕决定权交予检察院、法院是为了限制不当羁押,也即防止公安机关滥用,本质上是为了保障人权,所以从制度设计的目的上看,只要属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应当尽快予以释放。


此外,这里还要注意刑事诉讼阶段的问题,即使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只要案件还处于侦查阶段,那么负责这一阶段的公安机关当然是可以做出最终决定的,这就是“分工负责”的体现。


(二)法律规定的逮捕条件限制了无罪释放的空间。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进一步规定: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综上可见,逮捕的适用条件是非常高的——和提起公诉、判决有罪的标准一致,在捕诉一体的制度设计下更是如此。


这就使得人们产生了一个错误的印象——逮捕的人就是有罪的人,是不可能无罪释放的。


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刑事诉讼是一个动态过程,也就是说案件客观事实虽然是不变的,但是随着侦查活动、辩护活动的开展,涉案证据是在不断显露和被重新认知的,这必然导致对于案件结果的判断发生变化。


比如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有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检察院批准了逮捕,但是在后续的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只是10岁的孩子或者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么就应当将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


由此可见虽然法律规定了公安机关不是决定逮捕的机关,逮捕的条件相当于有罪的标准,但是并不意味着逮捕后公安机关就不能将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只要是处于侦查阶段,能够查明属于“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公安机关就可以将人无罪释放。


之所以人们有“逮捕后不能无罪释放”这样的观点更重要的是司法实践普遍做法,让人们觉得逮捕后不能无罪释放才是正常的。


二、司法实践的惯常
前一段时间在和一位执业多年的律师聊天时,他提到逮捕后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将当事人取保出来,都是一件极其不易的事。他说的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常态,也就是构罪即捕与一押到底。


所谓的构罪即捕,并不是说构成犯罪才逮捕,而是说大概率构成犯罪就逮捕。


构罪即捕的观念,多年以来作为一项指导原则,一直支配着司法界。有时候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之后,发现案情存在一些疑问,而且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但是只要他敢将不批捕意见上报领导。迎来的恐怕会是一句终极之问--可能构成犯罪吗?此时承办人恐怕只能悻悻的说一句:“构成”。领导答曰:“那不就可以逮捕了”。


这主要是因为:构罪即捕原则几乎是一项零风险,却是可以获得最高处理效益的办事原则,在规则之下是最安全稳妥的做法。


伴随而来的就是“一押到底”,一押到底也是为了安全起见。在办案人眼中,嫌疑人在看守所,对他而言,就是零风险。即使羁押期间出了事故,那也是羁押部门去背负责任,对他而言,不会存在负担。


而这种思维公安机关也是一样的,如果人不羁押起来,出了问题就麻烦了,为了不麻烦,所以逮捕之后即使符合取保的条件,公安也不会主动把人释放。


相反,此时公安会极力寻找对于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来证实自己的立案、提请批捕的决定是正确的,这种强大的司法惯性导致逮捕的条件被虚化,逮捕决定的正确性被维持,所以导致了逮捕后似乎就只能提起公诉、被判处有罪。


因此。逮捕后无罪释放成为一个制度上可行,现实中近乎绝迹的现象。


三、结语
逮捕后无罪释放虽然很罕见,但是并非不可能。2018年6月28日,滕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拘留,随后检察院批准逮捕滕某。


后查明:摩托车司机是因“突发冠心病死亡”,即自身属于特殊体质。从主观上来看,出租车司机滕某与摩托车司机并不相识,视频中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滕某知道摩托车司机患有心脏疾病,故滕某对“摩托车司机因争吵激动而死亡”这一结果是无法预见的,不应认定为存在过失致人死亡罪中所述的“过失”。因此不构成犯罪。


随后公安机关撤销立案,将滕某无罪释放。


由此可见,法律并未限制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但是人们对于规范的误读以及司法实践中“构罪即捕”、“一押到底”等现象的盛行,导致逮捕后无罪释放的案例可谓凤毛麟角。因此“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也就成为了具文。


最近,最高检发布了第一批少捕、慎捕的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内部要求:今年的逮捕率降低到50%以下。也许这样的指导与指标可以帮助刑事司法回归常态,让“逮捕后无罪释放”从条文中走出来,不再是天方夜谭。



未经李泽民律师本人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


#刑法##无罪释放#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最长的拘留时间是37天。在被刑事拘留后,不仅是人身自由被限制,因为这在公安局有备案,还会对自身的声誉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这也是很多人出来后难以找下工作的原因。那么被刑事拘留的人,后面又证明无罪的,是否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呢?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窦某就是一个例子,因特殊原因他被被刑事拘留了十天,后证明无罪被释放。虽然仅仅不到半个月时间,窦某的生活还是受到了巨大的影响,首先出来后因为这段经历,他被公司辞退,以前的朋友也不再和他联系,社交中他被孤立了。即使是他出来解释后,亲戚朋友还是在他背后议论纷纷,面对这样的情况,窦某有苦难言。对于这种事情,我国其实是有相关的补偿标准的。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拘留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情形有3种。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条件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如果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的,就是违法的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被拘留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受害人有权获得哪些赔偿?


1、人身自由赔偿金


根据《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我国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根据赔偿规定,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生命健康赔偿金两项总额的35%,但也不得低于1000元。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普通公民),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最长的拘留时间是37天。在被刑事拘留后,不仅是人身自由被限制,因为这在公安局有备案,还会对自身的声誉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这也是很多人出来后难以找下工作的原因。那么被刑事拘留的人,后面又证明无罪的,是否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呢?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窦某就是一个例子,因特殊原因他被被刑事拘留了十天,后证明无罪被释放。虽然仅仅不到半个月时间,窦某的生活还是受到了巨大的影响,首先出来后因为这段经历,他被公司辞退,以前的朋友也不再和他联系,社交中他被孤立了。即使是他出来解释后,亲戚朋友还是在他背后议论纷纷,面对这样的情况,窦某有苦难言。对于这种事情,我国其实是有相关的补偿标准的。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被拘留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情形有3种。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条件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如果侦查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的,就是违法的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被拘留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2、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采取拘留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被刑事拘留后,证明无罪,可以就被拘留期间,要求国家赔偿吗?


受害人有权获得哪些赔偿?


1、人身自由赔偿金


根据《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我国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根据赔偿规定,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生命健康赔偿金两项总额的35%,但也不得低于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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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2月17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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