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是一种常见的婚姻破裂原因,它会给被出轨方带来一定程度的心理和精神伤害。在离婚过程中,精神损失费的赔偿也成了一些离婚案件中不可避免地问题。
那么,关于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3年是否会有调整呢?首先,关于精神损失费的定义。精神损失费是指因对方在婚姻关系中出轨、虐待等违反婚姻道德行为而直接引发的精神上的痛苦、崩溃、恐惧等压力而产生的费用。
它不仅包括当事人的精神损失,也包括因精神损失引发的医疗、治疗费用等。其次,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因对方有重大过错,导致对方精神受到伤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失费。
具体金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但具体标准并没有明确规定。
最后,关于2023年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将调整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不过按照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赔偿标准应该是由具体情况而定。
因此,如果你面临着精神损失费赔偿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离婚协议中尽量详细地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以免日后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目前法律上对因出轨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存在婚外情的一方属于有过错的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之时可以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夫妻离婚时最需要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在法院处理这类情况时,一般会按照以下原则去分割共有财产: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在共同财产分割上同样适用。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子女是为了子女健康成长的需要,减轻因父母利益分割带给子女的经济困难和心理负担。照顾女方利益则是为了体现实质公平,女方在现实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这是由客观环境和条件决定的,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往往会考虑到这种情况。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离婚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比如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受虐待或遗弃的一方的利益,多分给他们财产,而对于过错者,法律规定可以少分财产。
4、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法院在考虑处理共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到这些财产要物尽其用,对双方离婚后尽快展开各自的新生活都有好处。比如房屋归属,谁拥有房屋,谁用金钱补偿,可能会考虑夫妻各方现阶段或接下来的时间的个人发展规划来综合考虑。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一点是最基本的,分割共有财产仅局限于夫妻两人之间,不能够影响到其他人或国家社会的利益。总之,精神损失费的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2023年是否会有调整还需要继续关注婚姻法的发展。离婚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真的遇到了离婚,首先应该保持冷静,协商解决问题。无论是夫妻双方还是对子女进行疏通,尽量避免发生精神损失问题,真正的保护我们的家庭。
妻子全职顾家,丈夫移情别恋,两人离婚时,妻子提出让丈夫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和离婚经济补偿,最终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起案例,入选了2022年北京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妻子全职顾家,丈夫移情别恋
张某(男)与孙某(女)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子女出生后主要由孙某抚养照顾。2018年11月双方分居,分居后子女随孙某生活。2020年10月,张某起诉要求离婚,孙某同意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探视及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但孙某认为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且未对婚生子女尽到抚养照顾义务,要求张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24万元。
婚内出轨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务劳动可请求经济补偿
案件审理中,张某自认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生育子女,认可自己存在过错,同意给孙某一定赔偿。但认为自己以给付孩子生活费的方式承担了部分的家务,不同意支付孙某家务劳动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孙某连续生育并曾全职在家抚养照顾两子女,分居后又单方抚养两子女,在抚育子女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张某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生育子女,对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过错,给孙某造成了严重精神损害。因此,对孙某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诉请,应当予以支持。法院从保护无过错方和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双方的结婚时间、生活状况、经济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张某支付孙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5万元。一审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肯定家务劳动价值、制裁婚内出轨行为,促进树立优良家风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又称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以及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被并称为我国三大离婚救济制度。202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进行了完善,扩大了对婚姻中无过错方权益的保护范围和家务劳动补偿制度适用范围。本案适用《民法典》最新规定,以判决方式维护无过错且承担家务劳动较多的一方孙某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我们身心的寄居之所,婚姻双方具有责任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民法典》明确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本案中,张某在婚内与案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且生育子女,导致离婚,属于“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法院判决张某给付孙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裁张某违反婚姻家庭责任的行为,促进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彰显了建设家庭文明的价值取向。
婚姻家庭关系虽然应当是平等的,但对维护婚姻家庭所负担的家庭义务很难平分。现实生活中,受“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影响,常常存在一方(尤其是女方)为了配偶、子女和家庭获得更好的发展,像孙某一样较多地承担照料子女、老人的家庭义务,压缩和挤占其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时间和精力,最终影响其离婚后职业发展、收入能力和生活水平。故孙某要求张某给予补偿,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对于补偿的数额,法院综合双方结婚的时间、双方所述的生活情况、经济条件予以酌定。离婚时,法院判决对家庭义务承担较多的一方给予补偿,肯定其家务劳动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其事业发展和经济收入所受影响,体现了权利义务平衡和公平公正原则。
供稿:杨桂林
编辑:任喆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现在离婚涉及到的东西也是很多的,其中有孩子的抚养权,还有抚养费,其中离婚的原因也是有各种各样的,那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吧!
婚内出轨导致离婚的,对于财产归属,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如果无法协商,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对于有过错方,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出轨离婚一直都是值得去关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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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如果无法协商,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对于有过错方,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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