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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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对美好生活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递增趋势。离婚原因千万种,离婚损失谁买单?民法典中新增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为婚姻无过错方撑腰。
婚内出轨是大错,赔偿兜底显正义。6月17日,《湖南日报》记者采访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汪样,对此进行解读。
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汪样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两年前,小梦起诉至岳麓区人民法院,要求和丈夫小军离婚,“我们婚后长期分居,没有生育小孩,没有感情交流。”小军不同意离婚,并要求小梦支付离婚精神损失赔偿80余万元,“小梦未经合法解除婚姻关系,已与他人通奸至怀孕,其行为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违背社会道德。”岳麓区人民法院认为,小梦怀有他人小孩,且坚决要求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应当准予离婚。小军主张离婚精神损失赔偿,虽然并不符合现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但考虑到小梦的行为对其丈夫造成一定的精神伤害,判决其赔偿10万元。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均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造了民法典的灵魂。‘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民法典,充分彰显了法典之魂。”汪样法官指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中,已经融入了立法者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的制度设计。民法典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既制裁了过错方的违法失德行为,又为婚姻无过错方撑腰。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夫妻间忠诚、相互扶持的基本义务,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或约束,从而引领社会民众形成良性的道德伦理规则,进而提升社会整体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四种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并无兜底条款。”汪样告诉记者,当时在审理小梦的离婚案件时,其丈夫主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并不符合以上四种法定情形,虽然小梦与他人产生不正当关系并怀孕,但无证据证明其与他人形成了同居关系。法院以公序良俗为基本考量,大胆尝试才做出这份判决。
汪样指出,民法典中增加了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为司法工
“关于该兜底条款的适用,法官应当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认真甄别、解读‘重大过错’。”在汪样看来,“重大过错”首先应该是以普通大众的视角来看,一般人所不能容忍或接受的;其次,该过错是导致双方离婚的直接原因;第三,给无过错方带来了较大的物质损害及(或)精神损害。
如何判定离婚损害赔偿金数额?汪样认为,一是离异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利益优先保护原则必须考虑;二是各地、各家的经济状况、生活状况不一,所以不宜确定统一的标准,这就依靠法官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逐案酌定为妥。
家里有丈夫有孩子,小阮还是和认识两年的网友小李结婚了,显然,这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版本,二人最终双双入狱。近日,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图:视觉中国
2016年的一天,小阮在微信上认识了小李,第一次聊天感觉还算投缘,此后便保持密切联系。随着彼此交流的增加,以及交往的深入,二人逐渐互生好感。感情不断增进,即便小阮明确告知小李自己已经结婚,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小李也不放弃,他觉得自己是单身,也喜欢小阮,便依然延续着这段彼此都心知肚明的婚外情。
很快,二人“在一起”的机会来了。2017年初,小阮离开丈夫和孩子,一人外出打工,小李闻讯,表示愿随小阮一同前往。到达陌生的务工城市后,没有了熟人社会的压力,二人就在工地旁租起了房子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居一年后,小阮怀孕,二人决定返回小李的家乡生活。
返回家乡后,二人“顺理成章”地于2018年2月举办了婚礼,4个月后,小阮生下一个女儿。由于小李的家乡与小阮家距离相隔不远,小阮和小李的婚讯很快就传到了小阮丈夫耳中。小阮丈夫便以重婚为由,到公安局报案。小阮、小李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随后,案件被移送法院审理。
重庆石柱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阮和小李均已构成重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以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名的犯罪主体分为如下两种:一是已有配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重婚者;二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相婚者。同时,该罪名要求犯罪主体故意实施了如下重婚行为:有配偶者未解除婚姻关系而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者建立事实婚姻,或者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者建立事实婚姻。
本案中,小阮在未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与小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而小李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小阮和小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法官寄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一经确立,就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有配偶者,若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难以维系婚姻关系的,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绝不能违反国家对婚姻关系的管理秩序,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另与他人“重婚”。
潇湘晨报综合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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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原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男方有出轨行为时,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如何处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出轨的,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可以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提交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证据包括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男方有出轨行为时,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男方有出轨行为时,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关于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如何处理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如何处理
1、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出轨的,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可以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提交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证据包括哪些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
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是会被法院采信的。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请侦探公司拍照片,操作的过程中要好好的考察侦探公司对婚外情证据的理解,确保婚外情证据的合法性,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是偷拍,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5、录音
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但需要提醒您的是,因为现在的一些数码录音资料有修改的功能,所以当事人向法院提供录音资料时,要能证明其是未经修改的。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怀孕后,男方有出轨行为时,如果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女方可以和男方协商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双方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女方可以一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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