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申请书范文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龄
民 族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 身份证编 号
再婚或复婚者离婚证件字号 字第 号 字第 号
有无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性病
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备注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相印)
年 月 日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加盖钢印)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提供 证件情况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承办 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背面由各栏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婚姻状况”栏内填“未婚”、“离婚”、“丧偶”。
(五)如申请人曾结(离)过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提供证件情况”栏内由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审证的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要写明原因。
(七)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写户籍证明。
新婚姻法对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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