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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挪用公款罪】(刑法第384条)
(一)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应予立案追诉,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进行非法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3) 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进行营利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 挪用公款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2) 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4)其他严重的情节。
(三)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300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资金罪 数额认定标准
进行非法活动
定罪数额(“数额较大”):6万以上
数额巨大:200万以上;或者100万以上不满200万,不退还
数额特别巨大:暂无规定
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数额较大:10万以上
数额巨大:400万以上;或者200万以上不满400万,不退还
数额特别巨大:暂无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挪用资金罪:刑法272条 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的六大类88个罪名之一,属于职务犯罪常见类型,常常伴有触犯贪污、受贿等罪名。本文将以挪用公款罪在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结合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罪名相关进行阐述。
一、挪用公款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挪用公款罪在《刑法》中共有三处规定。主要规定于《刑法》的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类型,即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
另外,《刑法》第185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银行、证交所、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机构工作人员或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刑法》第272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司法解释有《贪污贿赂案件解释》和《挪用公款案件解释》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以表格形式梳理。
二、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三、挪用公款罪无罪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歹某挪用公款案
裁判结果: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歹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改判无罪。
裁判规则:
1.国企工作人员根据单位经营需要,按照集体决定的意见,将公款拨至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中谋取私人利益,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2.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性质,与实际不符的,应当根据企业成立的过程、资金
四、免于刑事处罚案例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2015)莘刑初字第1X号曹某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
裁判结果:免于刑事处罚
裁判规则:案发前将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并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
挪用公款罪,属于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的六大类88个罪名之一,属于职务犯罪常见类型,常常伴有触犯贪污、受贿等罪名。本文将以挪用公款罪在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结合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及罪名相关进行阐述。
一、挪用公款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挪用公款罪在《刑法》中共有三处规定。主要规定于《刑法》的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了挪用公款罪的三种行为类型,即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
另外,《刑法》第185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银行、证交所、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机构工作人员或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刑法》第272条第二款规定了国有企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资金的,以挪用公款罪处罚。
司法解释有《贪污贿赂案件解释》和《挪用公款案件解释》以及《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对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以表格形式梳理。
二、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三、挪用公款罪无罪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歹某挪用公款案
裁判结果: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歹某有期徒刑五年,二审改判无罪。
裁判规则:
1.国企工作人员根据单位经营需要,按照集体决定的意见,将公款拨至名为个体实为集体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中谋取私人利益,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2.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性质,与实际不符的,应当根据企业成立的过程、资金
四、免于刑事处罚案例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2015)莘刑初字第1X号曹某犯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决
裁判结果:免于刑事处罚
裁判规则:案发前将挪用的公款全部归还,并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事处罚;
关于对变性人婚姻家庭权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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