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衅滋事罪,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有什么作用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
十五、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2)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3)虽然未能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在决定是否从宽以及从宽幅度时应从严掌握,减少的基准刑不得超过10%。
十六、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综上,作为寻衅滋事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在事发之后联系受害者,积极道歉、赔偿并争取得到其谅解。
田某因表妹与龙某发生交通事故,遂与朋友韩某到现场进行处理。双方争执中,两人将龙某打伤。后经法医鉴定,龙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法院经审理认定田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田某虽多次托人找龙某协商赔偿,但龙某始终态度强硬,表示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作为被害人出庭,一定要看到田某接受刑事处罚。这种情况下,田某还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吗?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谅解的重要性
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是刑事案件量刑的重要参考因素。
量刑,也称刑罚的裁量,是人民法院在查明犯罪事实、认定犯罪性质的基础上,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依法对犯罪人裁量刑罚的审判活动。量刑的一个重大影响因素,就是需要综合评价犯罪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在此情况下,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就是一个重要参考因素,犯罪后的态度、是否积极赔偿损失、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都会影响法院的判断。
从我国目前的立法来看,刑事案件中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影响到公安机关的从宽处理建议、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或从宽处罚建议以及人民法院的免于刑事处罚或从宽处罚决定。
说回到文章开头的案件,如果田某能够取得龙某的谅解,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8条的规定,因故意伤害罪在刑法第四章的罪名中,而被害人龙某属于轻伤,田某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因此双方可以达成和解。达成和解的案件,适用刑事诉讼法第290条的规定,一般会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从宽处罚两种结果。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索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本案中被害人坚持不谅解,行为人田某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吗
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是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必经程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谅解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但并不构成对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定要件。
《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 第七条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及其代理人意见,并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作为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
从原则上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非常宽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均可以适用。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法院认为,本案系因生活中偶发的小事故引起,田某虽一时逞强欺人触犯刑律,然其在诉讼过程中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错误,积极筹措了远高于法定赔偿数额的8万元赔偿款交至法院,希望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田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其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坦白认罪,并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确有认罪、悔罪表现,可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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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寻衅滋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满足法定条件是有效的,例如签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赔偿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一、寻衅滋事罪中打架致人受伤损害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寻衅滋事罪中,损害赔偿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五、寻衅滋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在我国,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以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处理,受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转自:律图
导读:在寻衅滋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签订的损害赔偿协议满足法定条件是有效的,例如签协议的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赔偿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相关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一、寻衅滋事罪中打架致人受伤损害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寻衅滋事罪中,损害赔偿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寻衅滋事的行为有哪些?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涉嫌寻衅滋事罪量刑的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四、涉嫌寻衅滋事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二)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三)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五、寻衅滋事案件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因犯罪行为使人身权利受侵犯或财物被损毁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在我国,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履行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可以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法院在量刑时会适当从轻处罚。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如果双方没办法协商处理,受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转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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