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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准许协议变更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父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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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9 1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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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很多网友都不陌生,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以对孩子进行抚养,生活在一起,但是有时候一方的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这时双方就会协议变更抚养权,有些网友想知道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为此找法网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协议变更抚养权的程序


这个涉及到抚养权的变更,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变更抚养权的方式


(一)协议变更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总之,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二)诉讼变更


夫妻走上离婚道路,往往是各种矛盾激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因此,很多时候,让离婚夫妻坐下了心平气和地谈事情,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是难上加难的事情。因此,但抚养方出现各种问题不再适合抚养孩子时,如果离婚夫妻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同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扶养权变更的流程需要哪些步骤?

抚养权是父母对孩子抚养的一种权利,抚养权的争夺主要在离婚的时候,当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时候,由于双方不能协商,而需要法院进行判决,而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那么扶养权变更的流程需要哪些步骤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扶养权变更的流程需要哪些步骤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更改抚养权需要什么程序步骤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 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二、变更抚养权起诉书范文


变更抚养权民事起诉状


原告:**,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


被告:**,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小区*号楼*号,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婚生子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xxx元,并支付办理离婚手续后至今的抚养费xxx元以及雇佣保姆费用xxx元、医疗费xxx元;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xx年x月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月x日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原被告双方于xx年x月x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儿子由被告抚养。从办完离婚手续至今被告都没有管过孩子一天,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在此期间,原告多次联系被告叫其对孩子行使抚养义务并两次带孩子去找被告,被告都置之不理。


离婚协议还约定由原告每月支付xx元生活费,当时原告的工资只有xx元,达到了其工资的xx%.按约定孩子由被告抚养,但实际是原告一直抚养着,被告应该承担抚养费,也应达到其工资的xx%,除此原告雇佣保姆支付了xxx元和支付医疗费xxx元,也应由被告承担。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不但没有尽抚养义务,而且对孩子没有任何亲情可言,严重违反了离婚协议的约定。孩子若由被告抚养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现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第7条、16条,诉至贵院,望贵院判决儿子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以及从离婚后至今的抚养费xxx元、雇佣保姆费用xxx元、医疗费xxx元。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扶养权变更的流程需要哪些步骤的相关内容。变更抚养权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另一种是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如果大家在这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可以来我们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2020法院版!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近年来,


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


我国离婚率不断上涨,


根据民政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


2019年,


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


离婚登记415.4万对,


离结比高达43.8%。


而伴随离婚而来的除了财产分割问题,


有时还涉及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


离婚后,


子女抚养关系是否就无法更改了呢?


答案当然是:


否定的




今天,


我们就来聊聊变更抚养关系的那些事儿。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被告陈某原系夫妻关系,2006年生育一女,陈某某。2012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确定陈某某由父亲陈某抚养,母亲王某可随时去探望。原、被告离婚后,陈某某随被告父母断续共同生活一年多时间,自2016年起一直随原告生活,生活学习均由原告照顾。


另查明,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再婚,再婚后又生育了子女。原告以被告未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陈某某变更归其抚养。


法院认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归属可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予以确定。


本案中原、被告的未成年子女陈某某实际已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多年,其日常生活以及学习等均由原告照顾料理,且陈某某年满13周岁,已具备相应的判断和识别能力,其本人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原告也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为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稳定以及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对原告要求未成年子女陈某某跟随其共同生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延伸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还需要什么情形,我自己的孩子,当然是我想变更就变更了!


No no no!抚养关系当然不是你想变更就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呢?


那还不容易,把孩子直接打包、带走就行了。


⊙▽⊙!当然不行,若想变更抚养关系,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双方协商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材料(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供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是否变更的裁判。




三:变更抚养关系后,抚养费该谁承担?




那我都没有抚养权了,才不出抚养费呢!


没有抚养权,还有探视权。孩子还是你的孩子,抚养费当然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异家庭而言,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并无变化。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管子女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义务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1






在需要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


希望广大父母牢记一点:


“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始终是我们要坚持的第一原则。



近年来,


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


我国离婚率不断上涨,


根据民政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


2019年,


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947.1万对,


离婚登记415.4万对,


离结比高达43.8%。


而伴随离婚而来的除了财产分割问题,


有时还涉及子女抚养关系的问题。


离婚后,


子女抚养关系是否就无法更改了呢?


答案当然是:


否定的




今天,


我们就来聊聊变更抚养关系的那些事儿。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被告陈某原系夫妻关系,2006年生育一女,陈某某。2012年,双方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确定陈某某由父亲陈某抚养,母亲王某可随时去探望。原、被告离婚后,陈某某随被告父母断续共同生活一年多时间,自2016年起一直随原告生活,生活学习均由原告照顾。


另查明,被告与原告离婚后再婚,再婚后又生育了子女。原告以被告未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陈某某变更归其抚养。


法院认为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归属可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依法予以确定。


本案中原、被告的未成年子女陈某某实际已跟随原告共同生活多年,其日常生活以及学习等均由原告照顾料理,且陈某某年满13周岁,已具备相应的判断和识别能力,其本人在庭审中明确表示愿意随原告生活,原告也具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能力,为维护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稳定以及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情况,对原告要求未成年子女陈某某跟随其共同生活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律延伸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还需要什么情形,我自己的孩子,当然是我想变更就变更了!


No no no!抚养关系当然不是你想变更就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呢?


那还不容易,把孩子直接打包、带走就行了。


⊙▽⊙!当然不行,若想变更抚养关系,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一)双方协商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材料(协议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诉讼离婚的提供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二)诉讼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由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依法审查后作出是否变更的裁判。




三:变更抚养关系后,抚养费该谁承担?




那我都没有抚养权了,才不出抚养费呢!


没有抚养权,还有探视权。孩子还是你的孩子,抚养费当然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对于离异家庭而言,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并无变化。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不管子女随哪一方生活,父母双方都有义务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1






在需要变更抚养关系的时候,


希望广大父母牢记一点:


“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始终是我们要坚持的第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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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2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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