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很多时候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之后没有能带给孩子好的生活以及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就想要进行抚养权的变更,那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孩子抚养权变更到哪去办理
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
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2)、小孩的户口簿、出生证;
(3)、草拟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2、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对于大人来说拥有抚养权后就要对孩子负责,否则可能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希望本文可以让您对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文艺有新的了解和认识。如果您在细节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私信留言咨询,对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解除疑惑。
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直都是大家值得去关注的,毕竟现在离婚后后面的事情也比较复杂,很多夫妻离婚后还在为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这些事情纠缠不休,其中抚养权更是需要知道相关法律,那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下面小编来给介绍一下!
第一:夫妻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变更后有利于子女生活的,可以通过变更监护权协议公证变更。办理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
(2)儿童户口本、出生证明;
(3),制定变更监护权协议。
第二: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该方仍有养育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监禁服刑或者长期出国不能直接养育的。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长大后有识别能力,主动与另一方生活时,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请求不涉及原离婚诉讼,不是对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原离婚诉讼的处理。
变更抚养权的法定程序有哪些?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下面留言,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毕竟现在变更孩子抚养权还是请专业的人来处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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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离婚时,容易在两件事情上引发矛盾和冲突,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这两件事情,一件是孩子归谁抚养,一件是财产怎么分配。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不是靠争就能得到的。
李某花与张某伟结婚三年,由于婚后生活的很多琐事,导致两人长期的矛盾日积月累后变得不可调和。李某花便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并告知了张某伟。
张某伟在得知李某花想要离婚的想法后,认为离婚向两家父母都没办法交代,所以苦苦哀求李某花能不能不要离婚。
然后李某花一直没有妥协,执意要离婚,而张某伟则采取了拖延战术,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离婚。
一日,张某伟酒后回到家,与李某花又因离婚一事大吵了一架,张某伟借着酒劲儿打了李某花,至此,两人彻底闹僵。
张某伟清醒后,认为自己确实没理,无奈就同意了李某花的离婚要求。
两人商议协议离婚,共同财产也进行了合理分配,但在一岁多的儿子张某也的抚养权上,两人再次产生了分歧。李某花认为孩子还小,跟着母亲更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而张某伟则认为,李某花没有经济收入,孩子跟着她,物质上的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
就这样,因为张某也的抚养权问题,两人从协议离婚演变成了诉讼离婚。
那么,对于本案中尚未满两周岁的张某也,到底该由谁抚养呢?
对于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到底归谁的问题,是很多离婚案件的焦点所在。甚至有一些父母,为了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选择采取把孩子藏起来等极端的手段。
上述案件中张某也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其实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离婚协议确认抚养权归属
一些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显得较为平静,或是出于怕给子女带去不利的心里压力和负担,或是出于和平分手的主观意图,而选择通过订立《离婚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父或母自身对于孩子抚养权就抱有消极态度,即并不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所以,这时也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达成合意后,而一方放弃另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二)诉讼途径解决抚养权纠纷
那些无法经双方合意达成一致而协议离婚的夫妻,通常具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或是因为财产分配、或是因为子女抚养权、或是因为夫或妻一方不愿离婚。
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夫或妻的个人经济情况等,本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而决定由哪一方抚养子女。
诉讼的途径最终也能够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这个过程会比较复杂,对于子女的负面影响也会较大。因为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他们的意见,孩子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出庭发表个人想法的。
我国民事法律赋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通常跟随母亲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根据上述条纹的规定,我们能够得出,今天的案例故事中,张某也的抚养权应当由李某花享有。因为张某也尚未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二周岁以上,需要酌情考虑
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到底归父还是母,是需要进行综合考量的。如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个人的性格等等,法院会本着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原则,而做出判决。
(三)八周岁以上,需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我国《民法典》新规认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能够实施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面对父母离婚,选择跟随谁继续生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跟觉她们心智的成熟程度等考虑,我们认为是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因此,询问和遵循他们的主观意愿,能够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但是也应注意,这里的意愿,一定要是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能是受到威胁、胁迫、欺骗、哄骗等而做出的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又一些父母,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采取一些临时性的补救措施、暂时性的利好行为,去给法官、子女、对方造成不正确的认知,觉得由其享有抚养权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不排除一些父或母在得到抚养权后,就认为达到了目的,不能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等,甚至有的存在虐待等行为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不论是抚养权的判定原则还是抚养权的变更程序,目的和初衷都在于为了给子女的成长提供好的保障和环境。
为了减少离婚诉讼中因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也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初衷,法律对于不同年纪的子女的抚养权认定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孩子到底归谁,现在不用争来争去了。法律给出了明确答案。其实,孩子是离婚诉讼中最辛苦的也是最无辜的,还是尽可能的和平、和缓的处理离婚问题,以免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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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离婚时,容易在两件事情上引发矛盾和冲突,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这两件事情,一件是孩子归谁抚养,一件是财产怎么分配。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不是靠争就能得到的。
李某花与张某伟结婚三年,由于婚后生活的很多琐事,导致两人长期的矛盾日积月累后变得不可调和。李某花便萌生了离婚的念头,并告知了张某伟。
张某伟在得知李某花想要离婚的想法后,认为离婚向两家父母都没办法交代,所以苦苦哀求李某花能不能不要离婚。
然后李某花一直没有妥协,执意要离婚,而张某伟则采取了拖延战术,一直拖着没有办理离婚。
一日,张某伟酒后回到家,与李某花又因离婚一事大吵了一架,张某伟借着酒劲儿打了李某花,至此,两人彻底闹僵。
张某伟清醒后,认为自己确实没理,无奈就同意了李某花的离婚要求。
两人商议协议离婚,共同财产也进行了合理分配,但在一岁多的儿子张某也的抚养权上,两人再次产生了分歧。李某花认为孩子还小,跟着母亲更有利于他的健康成长,而张某伟则认为,李某花没有经济收入,孩子跟着她,物质上的需求都无法得到满足。
就这样,因为张某也的抚养权问题,两人从协议离婚演变成了诉讼离婚。
那么,对于本案中尚未满两周岁的张某也,到底该由谁抚养呢?
对于父母双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到底归谁的问题,是很多离婚案件的焦点所在。甚至有一些父母,为了取得子女的抚养权而选择采取把孩子藏起来等极端的手段。
上述案件中张某也的抚养权到底归谁,其实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一)离婚协议确认抚养权归属
一些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显得较为平静,或是出于怕给子女带去不利的心里压力和负担,或是出于和平分手的主观意图,而选择通过订立《离婚协议》的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当然,也不排除有一些父或母自身对于孩子抚养权就抱有消极态度,即并不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所以,这时也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达成合意后,而一方放弃另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二)诉讼途径解决抚养权纠纷
那些无法经双方合意达成一致而协议离婚的夫妻,通常具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或是因为财产分配、或是因为子女抚养权、或是因为夫或妻一方不愿离婚。
这样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具体年龄、夫或妻的个人经济情况等,本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而决定由哪一方抚养子女。
诉讼的途径最终也能够确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这个过程会比较复杂,对于子女的负面影响也会较大。因为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他们的意见,孩子在很大程度上是需要出庭发表个人想法的。
我国民事法律赋予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做了一些明确的规定。
(一)两周岁以下,通常跟随母亲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根据上述条纹的规定,我们能够得出,今天的案例故事中,张某也的抚养权应当由李某花享有。因为张某也尚未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二周岁以上,需要酌情考虑
对于二周岁以上的子女,抚养权到底归父还是母,是需要进行综合考量的。如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个人的性格等等,法院会本着有利于被扶养人的原则,而做出判决。
(三)八周岁以上,需要尊重子女的意愿
我国《民法典》新规认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能够实施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面对父母离婚,选择跟随谁继续生活,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跟觉她们心智的成熟程度等考虑,我们认为是具有一定的判断能力的。因此,询问和遵循他们的主观意愿,能够更有利于他们的成长。
但是也应注意,这里的意愿,一定要是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能是受到威胁、胁迫、欺骗、哄骗等而做出的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又一些父母,为了在离婚诉讼中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采取一些临时性的补救措施、暂时性的利好行为,去给法官、子女、对方造成不正确的认知,觉得由其享有抚养权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不排除一些父或母在得到抚养权后,就认为达到了目的,不能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等,甚至有的存在虐待等行为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
不论是抚养权的判定原则还是抚养权的变更程序,目的和初衷都在于为了给子女的成长提供好的保障和环境。
为了减少离婚诉讼中因子女抚养权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和矛盾,也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初衷,法律对于不同年纪的子女的抚养权认定问题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离婚诉讼中孩子到底归谁,现在不用争来争去了。法律给出了明确答案。其实,孩子是离婚诉讼中最辛苦的也是最无辜的,还是尽可能的和平、和缓的处理离婚问题,以免对孩子的内心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去那里仲裁(去什么地方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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