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监管机关,关进看守所的人,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人,但是如果破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冤枉的,就会无罪释放。
那么无罪释放一天赔多少钱?
无罪释放会有案底吗?
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吗?
一、无罪释放一天赔多少钱
根据规定赔偿数额都是有严格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8号主习令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无罪释放会有案底吗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3、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4、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三、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吗
进了看守所也有无罪释放的情况,通常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最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也会无罪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如果进了看守所最终被判决是无罪的,那么是可以无罪释放的,所以还是要看案件情况。
【免责说明:本文仅代表
看守所是监管机关,关进看守所的人,都是涉嫌刑事犯罪的人,但是如果破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冤枉的,就会无罪释放。
那么无罪释放一天赔多少钱?
无罪释放会有案底吗?
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吗?
一、无罪释放一天赔多少钱
根据规定赔偿数额都是有严格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68号主习令
第十八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2、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二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无罪释放会有案底吗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1、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2、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3、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4、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三、进看守所能无罪释放吗
进了看守所也有无罪释放的情况,通常是在看守所拘留期间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最后作出无罪判决的,也会无罪释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二百六十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如果进了看守所最终被判决是无罪的,那么是可以无罪释放的,所以还是要看案件情况。
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无罪
这个问题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但笔者还是被很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问到。说什么“你要是没事我们干嘛把你抓来呀?” 问题是:“你有事”(涉嫌构成犯罪)该由谁来证明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任何人有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同时还规定,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控方,不在辩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罪。
但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清白或者是无罪的呢?
答案是“没有必要”。
如果控方不能证明我有罪,我就是无罪的。法律禁止有罪推定。刑法有“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人,在未被人民法院经过合法审判并宣告为“有罪”之前,是无罪的。上述的那句话“你要是没事我们干嘛把你抓来呀?”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是极其错误的;按照这种思路去办案,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但是,证明自己无罪也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办案机关证明案发时间自己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等能证明自己与案件无关联,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线索。
随着公安机关办案越来越规范以及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相信抱着有罪推定思维办案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的。
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无罪
这个问题本来不应该成为问题,但笔者还是被很多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问到。说什么“你要是没事我们干嘛把你抓来呀?” 问题是:“你有事”(涉嫌构成犯罪)该由谁来证明呢?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任何人有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同时还规定,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责任,由检察机关承担。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在控方,不在辩方。犯罪嫌疑人不需要证明自己有罪。
但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必要证明自己清白或者是无罪的呢?
答案是“没有必要”。
如果控方不能证明我有罪,我就是无罪的。法律禁止有罪推定。刑法有“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人,在未被人民法院经过合法审判并宣告为“有罪”之前,是无罪的。上述的那句话“你要是没事我们干嘛把你抓来呀?”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是极其错误的;按照这种思路去办案,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但是,证明自己无罪也是犯罪嫌疑人的一项权利。犯罪嫌疑人可以向办案机关证明案发时间自己不在现场,没有作案时间等能证明自己与案件无关联,并提供相关的证据或者线索。
随着公安机关办案越来越规范以及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的推进,相信抱着有罪推定思维办案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的。
高法对个人贷款购房、父母出资购房等出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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