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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规定(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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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5 14: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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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实务要点

一、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1编第7章中,总共4个条文,分别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起诉主体,财产保全,调解规定,审理程序。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被害人本人提起,如果被害人没有诉讼能力,由法定代理人提起,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的,由近亲属提起,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有多个原告人的,部分原告人放弃诉权的,应当以明示的方式。


提起时应当要有近亲属的证明,一般情况下户口簿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近亲属不在一个户口簿上,需要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其他的比如出生医学证明、村委会证明等可以作为证据。提起的阶段可以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也可以是审判阶段,适用调解。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


三、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75条的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92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根据上述解释可以看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赔偿两种物质损失,一种是实际已经产生的,比如就医支付的医药费、就医期间生活不能自理支付的护理费,就医及转院花费的交通费用,第一段没有明确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住宿费,但是按照同类解释,伙食补助(就医住院期间伙食支出一般会超过原在家庭的标准)、营养费(加强、促进康复)、住宿费,也是为了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必要费用,已经支付的,也应当赔偿。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造成残疾的已经购买了相应辅助器具,轮椅、拐杖、助听器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用,亲属为被害人办理后事,花费的必要费用。采用的是固定标准,按照受诉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计算。


另外一个是预期利益的损失,即误工减少的收入,因人身受到伤害导致无法工作,应当予以赔偿。但是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予赔偿。




四、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性质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系消极的物质损失。2003年之前,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理解为精神损失,均不在附带民事诉讼判赔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首次明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之后一些地方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判赔“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导致“空判”问题突出、调解难度增大、缠讼闹访凸显,影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


2006年的“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在总结讲话中首次提出:“死亡补偿费不能作为人民法院判决确定赔偿数额的根据。”《2012年解释》制订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问题作了重点审议、研究,明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在附带民事诉讼的判赔范围,但调解、和解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限制。


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最高法院就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4条的答复称:通俗地讲,侵权责任法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等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之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上述三个赔偿项目,在人身损害民事诉讼过程中都要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有历史和政策原因。法院考虑一方面被告人被判刑,主观上已经不想再赔偿,另一方面判决太多赔偿项目、数额,被害人预期较高,在执行困难的情况下,拿到的是一纸裁判文书,没有实际意义,可能导致产生新的社会矛盾。


五、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如何列赔偿项目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不赔。律师办理该类案件时必须把该部分赔偿项目列入。


(一)如果单纯主张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整体上主张的赔偿金额较小,诉讼成本较高(当然被害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当事人没有诉讼的积极性。


(二)另一方面,多列赔偿项目,是通常的诉讼策略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虽然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不赔,并不意味着不能够获得赔偿,因为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赔偿数额、项目不受限制。比如司法实务中案发率较高的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被告人为了拿到被害人的刑事谅解,轻伤的能够赔到几万到十几万,重伤害的案件可以达到一二十万,赔偿数额比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会高很多,所以,应当把相应的赔偿项目列入,作为谈判的筹码。




六、刑附民案件的维权,应当极力促成调解与刑事和解


在司法实务中,通过判决获得的赔偿金额较少,如果通过调解和刑事和解,更容易实现对被害人充足的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与和解程序属于该类案件的最好的维权手段。


首先,调解、和解赔偿项目、金额不受限制,只要嫌疑人、被告人愿意赔偿,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花很大的代价以便于促成调解、和解。


其次,嫌疑人具有赔偿的积极性,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切身、现实的刑罚优惠,很多案件,赔偿与谅解,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影响极大。


比如侵害人身权利犯罪中故意伤害的案件,张三把李四打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涉嫌刑事犯罪,没有人报警。刑事案件受理之前,李四通过赔偿受害人张三,赔偿充足的情况下,张三不告发李四,李四可以免受刑事追诉。


如果在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嫌疑人通过赔偿获得谅解,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时会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免除羁押风险,在刑事和解的情况下,侦查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能不起诉,后期判处刑罚时也可能适用非监禁刑,最终判处实刑的情况下也能大幅度减轻刑罚。


涉及到命案的,如果能够对被害人家属赔偿,赔礼道歉,获得刑事谅解的情况下,在少杀慎杀的司法政策下,刑事谅解书是能否保命的关键。在这种情况下,嫌疑人、被告人为了获得刑罚上的从轻、减轻情节,现实的利益会驱使行为人穷尽办法赔偿被害人。


最后,从诉讼成本上考虑,通过调解、刑事和解,使被害人从刑事诉讼状态中解脱出来,并得到相应赔偿,可以尽早实现被害人的利益。


诉讼过程是漫长的,既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使诉讼当事人精神上不堪重负。刑事诉讼最终对犯罪行为人进行了处理,但是对于被害人而言,不一定具有实质意义。


因此,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调解、和解程序应当作为重要目标,无论是从诉讼策略来看,还是从诉讼成本上考虑,成功的调解与和解,更能有效的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知识: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

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肆虐至今,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生活的纠纷问题也层出不穷,但是如何在切实解决纠纷的同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有效落实是司法机关不断思考的问题。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是能够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同时大大节约审理时间的有效制度。考试当中有较大的涉及可能性。


一、基本内容


(一)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二)适用条件


1.适用简易程序,需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清楚、认罪、同意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


2.适用速裁程序,需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轻微、清楚、认罪认罚、同意


(1)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3)被告人认罪认罚。


(4)被告人对适用速裁程序没有异议。


3.考点: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两个: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对于被告人的量刑轻重没有明确要求,但是速裁程序需要可能被判处的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二是,适用速裁程序不仅要求被告人认罪,还需被告人认罚,但简易程序只要求被告人认罪即可。


(三)适用限制


1.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口诀:盲聋哑、半疯傻,无罪辩护影响大。


2.速裁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5)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6)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口诀:盲聋哑、半疯傻,未成年人有异议,重大影响未和解。


3.考点:此处考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将此处的盲、聋、哑,与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进行区分,此时如果是只聋但不哑的人不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二是,未成年人的案件符合条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但不得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四)审判组织


1.简易程序


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组成合议庭,也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可能判处超过三年有期刑法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2.速裁程序


应当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五)审理环节


1.简易程序


不受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2.速裁程序


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六)宣判方式


1.简易程序:一般应当当庭宣判。


2.速裁程序:应当当庭宣判。


(七)审理期限


1.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审理期限≤20日)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审理期限≤一个半月)


2.速裁程序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审理期限≤10日)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审理期限≤15日)


二、总结回顾


(一)相同点


审理法院相同:基层法院审理


适用审级相同:第一审程序


自愿认罪相同:需要被告人自愿认罪


同意适用相同:均需被告人同意适用


审判组织相同:都存在由审判员独任的情形


被告人最后陈述:均不可忽略


(二)不同点


三、试题小测


十九周岁的甲在富商家中行窃时见到同时在富商家中行窃的乙,甲并未声张,窃得一价值50万元的古画后逃离案发现场,后两人的盗窃行为被发现,对两人进行审判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两人为盗窃罪的共犯,对两人应当共同审理


B.若甲认罪则对甲应当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C.若乙认罪但不认罚仍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若乙为未成年人,则对乙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C。中公解析: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为共犯,甲乙二人并未共同商议实施的盗窃行为,故两人并非共犯,选项A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认罪只是适用速裁程序的一个条件,并非全部条件,因此选项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适用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认罪,但并无认罚的要求,因此选项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但对被告人是否为未成年并无明确要求,因此,选项D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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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办案流程,你知道多少?


刘某平(男,40岁,吕梁市中阳县人)因前妻与其离婚并改嫁平遥县王某(化名)而心生恨意,多次扬言要报复前妻新组建的家庭。5月22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剪刀,从中阳县乘车到其前妻位于平遥县罗城村的住所,用剪刀将其前妻捅伤,后继续用菜刀对前妻及前妻继女疯狂乱砍。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菜刀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平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家在看到这类的刑事案件时,对办案的流程有哪些,大家都有了解吗?作为法律人,今天想跟大家分享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






1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的主体一般是公安。对于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予以立案。立案后,开始侦查,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住所单位,并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捕则对嫌疑人办理逮捕手续,如果不批捕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2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成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写出起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3


审判阶段


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类似于原告,嫌疑人就类似于被告,法院居中裁判。法院审判分为一审和二审,每个审级会有相应的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报批准后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侦查机关立案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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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刘某平(男,40岁,吕梁市中阳县人)因前妻与其离婚并改嫁平遥县王某(化名)而心生恨意,多次扬言要报复前妻新组建的家庭。5月22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剪刀,从中阳县乘车到其前妻位于平遥县罗城村的住所,用剪刀将其前妻捅伤,后继续用菜刀对前妻及前妻继女疯狂乱砍。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平携带菜刀迅速逃离现场。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平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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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侦查阶段


侦查阶段的主体一般是公安。对于存在犯罪事实并应该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予以立案。立案后,开始侦查,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嫌疑的人为了防止其阻碍诉讼的正常进行,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住所单位,并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批捕则对嫌疑人办理逮捕手续,如果不批捕就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2


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完成后,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写出起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3


审判阶段


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嫌疑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类似于原告,嫌疑人就类似于被告,法院居中裁判。法院审判分为一审和二审,每个审级会有相应的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15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报批准后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侦查机关立案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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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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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仲裁和解的流程,仲裁和解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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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3月2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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