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签订,也可以将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进行公证。
一、婚内财产协议有什么法律效力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内容合法的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对签约的双方都有约束力。 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签订,也可以将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进行公证。
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最直接的效力,只要夫婚内财产协议成立并生效,夫妻间的财产关系即应按照约定处理,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
二、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关于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婚内财产协议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的条件有三个:
一是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当然这种约定应当是在夫妻一方欠债之前;
第二,债务是夫妻一方所负担的;
第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第三人知道该约定为条件,关于第三人如何知道该约定,既可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告知,也可以为第三人曾经是夫婚内财产协议时的见证人或知情人。所谓知道是指不但知道该约定,而且知道该约定的具体内容。夫妻一方或双方对此有告知义务。如何判断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负有举证责任,夫妻应当证明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第三人确已知道该约定。
三、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
1、协议双方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也就是双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署的,而不能是在一方被欺诈、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指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规避法律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的利益,也不能约定处理其他家庭成员或第三人的财产的归属;(比如不能约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费,生女就离婚等);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若是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则不适用此协议;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公证本协议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更强,通常我们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本协议时做好公证,这样内容及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将不会产生新的争议而导致该协议无效。
综上所述,婚内财产协议必须要同时符合上述五种条件的时候,才具有法律效力。本文由律图为您提供,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做一个具体的约定,在结婚之后参照这个协议内容来履行。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照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制契约包含了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签订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内。所以这种婚前财产协议在法律上应属于夫妻财产制契约,那么这种婚前夫妻财产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存在符合法律规定,应属于有效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真正符合法律认为的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是少之又少。因为很多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大部分会涉及到人身关系或者善良风俗,比如双方在结婚前后签订书面的一个协议,约定一方如有通奸、嫖娼、重婚等婚外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要求一方净身出户,这种协议一般从法律专业人士会认定为忠诚协议,是法律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而做的约定,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忠诚协议大部分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而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婚前财产协议与忠诚协议最大的区别是否涉及到人身限制,以及核心内容是否在与财产的分配而不在于限制一方的行为。所以男女双方在婚前想要签订一些协议时,一定要对于这两者做区分。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比较典型的情形是一方挣钱不少但是防御心很重,在结婚前要求配偶签署,保障自己婚后所挣的资产与另一方有明显区分,以免自己婚后的大额收入在离婚时被配偶分割。那么面对这类协议,对准备在婚姻中全身心投入、生育孩子的女性来说,需要慎重对待。
一、考虑是否缔结婚姻。不要认为这个协议只是形式,在婚内双方不会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因为这个协议并不是为了结婚而准备,是为了离婚而准备,否则双方也不会签订这种协议。所以如果双方面临离婚,这份协议肯定会是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中的关键。在这个基础上,考虑这段婚姻关系是否还需要缔结。不要考虑自尊或者面子,认为为了真心表示不图对方的钱财,所以同意签订并结婚。因为在夫妻生活中,并不能如单身一样随心所欲,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生活,真正进入夫妻生活中,你可能会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放弃很多,然而你签订了这份协议,会导致你的这些放弃根本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
二、协议内容平等公平。有很多人认为,协议不公平可能也会无效。但是法律规定只要在男女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一些条款并不公平,但是也是有效的。所以在签订协议之时就应当注重权衡利弊,不要为了结婚盲目同意对方的一切不平等要求。
三、明确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方式。笔者见过很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之后,一方被要求在家生育带孩子,那么这种协议很可能会极大限制你分享另一方的收入,并且让你在离婚时无法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在签订协议时,协议内容应当明确补偿以及支付方式,包括因生育,照顾家庭等职业中断补偿,相应的支付方式应当具体明确,因为在夫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相对比较复杂,所以对于补偿的支付方式一定要非常明确。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所签署的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债务承担以及离婚分割的协议。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协议必须是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所签署的;
2.所约定的财产范围必须是夫妻现存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需要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3.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协议不得约定干涉婚姻自由(离婚自由)等限制对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如不能约定“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5.协议中需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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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一般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该婚前财产约定才对债权人有约束力,此时该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
签署婚前协议的一大作用,就是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同时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双方如何经营、使用、分配自己的收入。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所签署的关于婚前、婚后财产归属、债务承担以及离婚分割的协议。
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前财产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协议必须是经过平等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所签署的;
2.所约定的财产范围必须是夫妻现存或将来可能获得的合法财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一般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不需要过细,建议仅对重要财产作出约定即可;
3.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4.协议不得约定干涉婚姻自由(离婚自由)等限制对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如不能约定“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
5.协议中需设定清楚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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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5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依法成立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当然,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一般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
婚前财产协议一般情况下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其与配偶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为由对第三方的债权请求进行抗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除非债权人知道债务人夫妻之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该婚前财产约定才对债权人有约束力,此时该债务可以视为直接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提出抗辩的当事人应当就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的事实进行举证。
签署婚前协议的一大作用,就是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同时根据双方的意愿,约定双方如何经营、使用、分配自己的收入。为了使双方订立的婚前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来起草或者审核该婚前财产协议,以避免协议起草时因考虑不周而给一方造成重大损失,从而有违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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