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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怎么查询缴费明细(个人账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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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10 18: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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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北京社保怎么查询文章目录:

北京市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4月起可查 今年新增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参保人员凡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一、通过多家手机银行可直接获取电子对账单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北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


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查询。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及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


二、如有异议10月底前核对、修改相关信息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三、3月底前可申请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北京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表示,2022年,北京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如参保人所在单位申请了社保缓缴,社保对账单上的单位缴费部分可能显示为空。2023年用人单位缴纳缓缴社保费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社保对账单工作中另行告知。


(总台记者 陈宝善)


北京市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4月起可查 今年新增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参保人员凡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有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4月起即可通过多种渠道查询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


一、通过多家手机银行可直接获取电子对账单


为响应“节能环保,低碳生活”的号召,今年北京继续优先为广大参保人提供电子版社保对账单。自4月1日起,参保人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北京人社”App及微信公众号,“北京通”App及支付宝、微信、百度App中的“北京通”小程序,北京市各社保经办机构内的自助服务终端,查询打印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


此外,参保人还可以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查询。今年新增了多家银行查询渠道,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北京地区全部营业网点的千余台自助服务终端,工商银行、北京银行、光大银行及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


二、如有异议10月底前核对、修改相关信息


参保人在获得电子版对账单后,需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需要核对的项目主要有个人参保信息、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及缴费金额等。如参保人对相关内容有异议,经所在单位确认,可在2023年10月31日前,由用人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核对、修改相关信息,或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补缴。如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参保人需及时向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投诉、举报。


三、3月底前可申请邮寄纸质社保对账单


为满足参保人的个性化需求,北京仍保留了邮寄、电子邮件获取社保对账单的方式。如参保人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3月31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参保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变更。第二种是参保人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职工个人业务”栏目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自主选择对账单获取方式。


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也将陆续收到纸质版的社保对账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表示,2022年,北京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如参保人所在单位申请了社保缓缴,社保对账单上的单位缴费部分可能显示为空。2023年用人单位缴纳缓缴社保费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社保对账单工作中另行告知。



编辑 孟紫薇


流程编辑 马晓双



4月起,北京开通电子版社保查询打印功能


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4月1日后,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和社会保险自助终端优先开通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查询打印功能,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存在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可以直接进行查询打印。


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取得对账单后,请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请及时到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


2023年优先推行多种途径查询打印对账单功能


为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2023年优先推行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社保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北京通APP、银行网点自助机等途径查询打印对账单功能。为满足个性化需求,如参保人仍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参保人也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职工个人业务登录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


5月1日后可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


2023年3月31前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对账单。


可申请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因2022年我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故凡申请社保费缓缴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可能展示为空,对于2023年结清缓缴费用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对账单工作中如实展示,届时另行通知。


责编:李益萌


主编:徐婷婷


校对:李欣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仅代表


ID:jrtt



3月7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保对账单的公告》,4月1日后,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和社会保险自助终端优先开通电子版《2022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查询打印功能,在2022年内参加了社会保险且存在1个月(含)以上正常缴费记录的人员可以直接进行查询打印。


核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


参保人在取得对账单后,请对2022年度个人缴费情况进行核对。如有异议且经所在单位确认,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由参保人所在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或医疗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修改或按有关政策规定与要求进行补缴。若参保人与所在单位对缴费基数有争议,请及时到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举报。


2023年优先推行多种途径查询打印对账单功能


为倡导低碳生活、保护环境,2023年优先推行北京市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网站、社保机构自助服务终端、北京通APP、银行网点自助机等途径查询打印对账单功能。为满足个性化需求,如参保人仍需邮寄纸质对账单或希望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对账单,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或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参保人也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职工个人业务登录后,在“申报业务管理”模块下选择“参保人变更个人信息”,将获取对账单方式选为邮寄或电子邮件,并填写邮寄地址、邮编或电子邮箱信息。


5月1日后可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


2023年3月31前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电子邮件的参保人,5月1日后可以通过已在社保登记的邮箱地址查询并打印2022年度对账单信息;将获取对账单的方式选为邮寄的参保人,5月底前可陆续收到由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委托邮政机构寄出的纸质对账单。


可申请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因2022年我市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缓缴单位可申请将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还款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医疗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结清。故凡申请社保费缓缴的单位,单位缴费部分可能展示为空,对于2023年结清缓缴费用的情况,将在下一年度对账单工作中如实展示,届时另行通知。


责编:李益萌


主编:徐婷婷


校对:李欣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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