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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是指多少岁以上的人女性(什么年龄算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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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4-05 14: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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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妇女的定义是哪些多少岁算妇女文章目录:

妇女

#头条创作挑战赛#一声叮咚把我从睡梦中惊醒,迷糊的在枕头边摸了一下手机,屏幕上显示三八妇女节快乐,拿着一看是丫头发来的,我就回了一句,今天怎么这么早醒啊,丫头说今天是3月8号,三八妇女节你不知道啊,我又回了一句你发能不能把妇女去掉,不要带妇女两个字,丫头问我为啥,我说带上妇女感觉被你叫老了,丫头说我理解有误,说只要到了14岁就可以称呼为妇女了,而在我的认知里一直以为是结婚以后的女人称呼为妇女。今天又被丫头上了一课。




在“官方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已婚妇女


大于14周岁称少女,14岁以下(含本数)称幼女,7岁以下称儿童。


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


在现实生活中,妇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


大家对妇女一词是怎样定义的呢?


你介意被称“妇女”吗?

在《中国妇女报》看来,3月8日,不是什么女神节,也不叫什么女王节,最美好的名字是“三八”国际妇女节。这个节日得来不易,请勿娱乐,也勿消费!让妇女节保持初心,是对妇女最好的问候与致敬。


引发了网友对妇女节称呼的辩论。


很多女性反感被叫做妇女,毕竟还年轻。


妇女,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只是现在的年轻人在心理上,因为世俗的成见导致对这个词的误解,而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妇女节是为了庆祝十四岁以上所有女性做出的贡献而设立的节日,是女性先辈为争取妇女权利而促成的节日。国际劳动妇女节(International Women's Day,简写IWD),又被称为“国际妇女节”、“三八节”和“三八妇女节”,是在每年的3月8日为庆祝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重要贡献和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设立的节日。


旧时代赋予妇女一词的刻板印象,正是需要新时代去改变。妇女是很有力量的称呼,是先人对人权人性的争取和反思,我们不应该淡化其历史意义。女神节、女王节是个更美丽的称呼,这是商家照顾到很多年轻姑娘的心理建立起来的称谓,当然购物消费是其想要达到的目标。


社会没必要关注女神节、女王节或是妇女节的叫法,因为存在即合理。社会应该更多关注女性成长,见证女性力量。世界的一半,属于女性,独立而坚定。撕掉身上被定义的标签,去描述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美与力量。




广阔的世界,应当有舒展的女性,为她松绑减负,让她自由飞舞。


她可以有湖的温柔,溪的优雅;可以有河的率真,山的坚韧;也可以有瀑布的铿锵,云海的飒爽。


她是她自己,每一种样子都在生活中闪闪发光!


不要让别人来告诉你该做什么样的女性,应该由你来告诉他们。这才是今天的意义。


今天妇女节,祝愿每一位女性都能精彩绽放,活出自己的模样!


[“三八”维权周 普法讲堂] 关于妇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关注 保护 维护妇女权益


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今年是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维护妇女权益,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今天,我们精选了与妇女有关的几个法律小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妇女的权益吧。


问题一:到底什么是妇女?


《说文解字》记载“处子曰女,适人曰妇。”意思就是未婚称女,已婚称妇,妇女泛指女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妇女的界定为:不满十四岁为幼女,而十四岁以上则归属于妇女的范畴。


问题二: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以放假吗?


当然可以,这可是国家给予在岗女职工的特殊照顾。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


问题三:如果在妇女节这天,企业安排妇女员工上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不需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四:公司有无权利解雇孕期女员工?


答:公司没有权利解雇孕期女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做以下两点:


1、可以带上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的证据材料等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也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同样没有权利在劳动合同里面限制女性生育。


问题五:女性遭遇家暴怎么办?


答:我们无法保证身边的人都是良人,当遇到家庭暴力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的对家暴说不,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受害人予以保护。家暴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也可以向派出所报案。


如果受伤了,一定要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诊断证明,并拍下受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如伤情严重,可申请伤情鉴定,施暴人应承担被训诫、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构成轻伤或重伤,可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


问题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妇女的内容有哪些值得关注?


(1)关于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关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关于感情破裂的离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关于离婚时女性的权益如何保障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时财产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较多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法规千千万,学习法律知识和常识,不一定是要对簿公堂,而是在权利被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个专属于女性的节日里,再次祝大家生活美满,事事顺意。



关注 保护 维护妇女权益


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就要到了,今年是第113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维护妇女权益,是我们共同的社会责任。今天,我们精选了与妇女有关的几个法律小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妇女的权益吧。


问题一:到底什么是妇女?


《说文解字》记载“处子曰女,适人曰妇。”意思就是未婚称女,已婚称妇,妇女泛指女性。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中对妇女的界定为:不满十四岁为幼女,而十四岁以上则归属于妇女的范畴。


问题二: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可以放假吗?


当然可以,这可是国家给予在岗女职工的特殊照顾。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妇女放假半天。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妇女节(3月8日)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放假半天。


其实“三八”妇女节非全体公民法定假期。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人性关怀的角度出发,各企事业单位因尽量让“半边天”放假半天,或者安排其他的活动。


问题三:如果在妇女节这天,企业安排妇女员工上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不需要!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四:公司有无权利解雇孕期女员工?


答:公司没有权利解雇孕期女员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做以下两点:


1、可以带上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的证据材料等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2、也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同时,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同样没有权利在劳动合同里面限制女性生育。


问题五:女性遭遇家暴怎么办?


答:我们无法保证身边的人都是良人,当遇到家庭暴力时,不要忍气吞声,要勇敢的对家暴说不,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受害人予以保护。家暴是违法行为,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向法律援助中心求助,也可以向派出所报案。


如果受伤了,一定要立即到医院诊断治疗,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诊断证明,并拍下受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如伤情严重,可申请伤情鉴定,施暴人应承担被训诫、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构成轻伤或重伤,可追究丈夫的刑事责任。


问题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妇女的内容有哪些值得关注?


(1)关于性骚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2)关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3)关于感情破裂的离婚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4)关于离婚时女性的权益如何保障


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离婚时财产分割:离婚时财产分割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较多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另一方补偿;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法规千千万,学习法律知识和常识,不一定是要对簿公堂,而是在权利被侵害时,能够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个专属于女性的节日里,再次祝大家生活美满,事事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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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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