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夫妻关系。那么离婚孩子给女方怎么办,以下由知更鸟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第一步,为新生儿办理入户手续,只有在新生儿取得本市户籍以后,才有资格参加婴儿医疗保险。
2.、第二步,到当地的医保服务点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同时缴纳相应的费用。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家长应向工作人员提供户口本、出生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三步,领取门诊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和《就医记录册》。
4.、第四步,领取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这个凭证是指《少儿住院基金医疗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5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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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秘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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