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类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
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 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
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级别规定,A级最高能贷80万,AA级最高能贷92万,AAA级最高能贷104万。公积金贷款年限为最高30年,以夫妻双方年龄大的为准,年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70,且与楼龄也有关系,砖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47,钢混结构的楼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57。
具体贷款额度为:一是不得超出个人还款能力即:借款人月缴存额/借款人公积缴存比例 借款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50%×12(月)×借款期限;
二是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7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
三是借款人(含配偶)要具备偿还贷款本息后月均收入不低于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年限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可贷到65岁,女职工可以贷到60岁。
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且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80%;所购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7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5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所购住房价款的50%。
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和评估价格不一致时,取二者低值核定额度。
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还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和信用等级。
按账户余额: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贷款对象: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如期还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
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提前还款:
只要提前一个月向银行申请就行了。具体各地各银行规定或合同签的不一样,就可能稍有不同,比如有的银行提前还贷还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有的就不需要,你可以仔细看一下你跟银行签订的公积金贷款合同,上面对提前还贷有什么约定(一般人签合同时可能不太在意这条),有没有提前还贷需支付违约金这条,没有的话就不需要提前还贷了,可能还需跟银行另行再签订还贷合同,可以选择缩短贷款时间或减少月供,一般缩短贷款时间较为节省一点。
住房公积金是指单位帮入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所以它的特点是一项长期储蓄资金并且和住房相关。通常是入职后单位和个人各出一半的钱放进你的公积金账户。这一半的钱的金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因此要想算出单位或者个人要交多少公积金,就得知道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怎么确定。
缴存基数的确定原则是不能超过上年度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倍,同时不低于上年度社会最低工资。所以就会出现4种情况1.按照你的实际税前工资来交,2.按照低于你的工资但是高于上年最低工资来交,3.按照最低工资来交4.不交公积金。
看一组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缴人数超过1.5亿人,累计支持2200多万人提取用于租房,发放贷款帮助6000多万人购房。这个缴纳人数相比较社会保险还是差了不少的。
接着说比例,在5%到12%之间,由单位自己确定,并且需要为整数(不能出现5.1%这种比例)。这时候就可以算出每月交的公积金金额了。我们来看下同样的工资下都有交公积金会有多大差别。比如说一个人的税前工资为6000(没超过最高缴存基数),上年当地的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为6500,当地规定最低工资为2000,那么按照你的实际税前工资每月公积金账户会有6000*12%*2=1440元,如果按照最低工资交你每月公积金账户会有2000*5%*2=200元,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单位一般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和最高比例缴纳,很多私营企业一般不会这么做,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公务员这么热的原因之一。而你账户余额是确定你将来公积金贷款买房额度的一个重要因素。
接着我们来说买房时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确定的,首先各个地区政策都会有差别,但是一般都会考虑的因素就是你买房时公积金余额,当地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你的缴存基数,如果是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那么可以合并计算。(你可以理解成根据每个因素确定你的贷款额度,其中算出的最低值确定你的贷款额度,所以房产中介和你说贷款额度有多少,他可能说的是最理想的额度)。
我们以深圳市举例可贷额度=(主申请人账户余额 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账户余额)×14。
根据这个条件举个例子,李四在深圳,年龄35岁,买首套400万的房子,贷款150万,期限30年,满足条件3和4,此时李四公积金有10万余额,他妻子有5万余额,按照14倍原则,他们能贷210万(在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要连续缴存满6个月),但是根据条件2最高贷款额度<=90万,因此他们只能贷90万,同时对于不够的60万可以寻求商业贷款,这种混合模式叫组合贷款,商业贷款利息会比公积金贷款高出不少。5年期以下(含5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1.1倍执行。商业贷款利息为4.75%
下面我们再看个例子公积金贷款能省下多少利息。
小刘已婚,在深圳工作,与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按贷款金额90万、贷款期限30年,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积金贷款月供为3916.86元,比商业贷款月供4776.54元节省了859.7元,30年累计下来,可节省利息支出约30.9万元。
临近毕业季
即将步入社会的毕业生们
你们了解“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吗?
本期精选了毕业生们
对住房公积金的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点击回顾详细内容↓↓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吗?职工拥有支配权吗?
3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4
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和职工本人各缴一半,数额相同。
5
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取
01
购房类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0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03
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7.租房提取;
8.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04
重疾、特困提取
9.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1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1.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提取;
05
销户提取
12.离休、退休提取;
13.死亡提取;
14.出境定居提取;
15.缴存职工异地调动工作的,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6.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
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06
其他特殊提取
18.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贷款
职工开户后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月后,连续正常缴存月份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贷款和发放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在职职工。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临近毕业季
即将步入社会的毕业生们
你们了解“五险一金”中的“一金”吗?
本期精选了毕业生们
对住房公积金的常见疑问进行解答
一起来看看吧~
1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违反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
住房公积金归职工所有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点击回顾详细内容↓↓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吗?职工拥有支配权吗?
3
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4
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单位和职工本人各缴一半,数额相同。
5
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提取
01
购房类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
02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3.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4.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5.偿还建房贷款本息提取;
6.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03
租房、加装电梯提取
7.租房提取;
8.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04
重疾、特困提取
9.患重大疾病、意外重伤提取;
10.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提取;
11.遇到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严重困难提取;
05
销户提取
12.离休、退休提取;
13.死亡提取;
14.出境定居提取;
15.缴存职工异地调动工作的,或非本市户籍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6.失业时间满三周年,或女性满45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提取;
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06
其他特殊提取
18.提前还贷对冲公积金贷款提取。
贷款
职工开户后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住房公积金;或提取住房公积金次月后,连续正常缴存月份满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贷款和发放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在职职工。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离婚手续的注意什么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途)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3447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