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房产税征收问题饱受争议,但无论是从完善税制的角度,还是稳定房价的角度,房产税都有重要作用。那么房产税怎么征收?房产税是怎么计算的?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下面一起了解下吧。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为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植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规定,产权出典的房产,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数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敏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一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捨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①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②如果是根据规划需要,国家需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那么业主也可以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其实大家不需要太过于担心商品房土地使用期限到期的问题,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如果到期了的话,房主只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等。
房屋产权其实不仅仅包括房屋的产权,还有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购房者对房屋的使用权是永久性的,而这所谓的70年的产权限制主要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属于国家,房主只是租用人。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业主从牟取到了产权证书算起的,也不是从签署购房合同的时候算起。按照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是指从开发商拿地时间的那天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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