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浙江靖霖律所作为专业刑事律所,在会见当事人工作中首创了初次会见七步法,此笔录模板根据会见七步法的要求为基础并参考其他律师一些做法制作而成,可以为年轻律师办案提供参考,普通民众也可以从中吸取一些有用信息。也希望能够得到同行的改进建议。
会 见 笔 录
会见时间: 年 月 日时至 日 时 分
会见地点:
会见人:
记录人:
被会见人: (曾用名) ,性别:,民族:,年龄:岁,文化程度:身份证号:
问:你好,我们是xxx律师事务所的xxx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接受你亲属(朋友)的委托,担任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你是否清楚了?
答:
注: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一定要带齐以下必备工作标配:印台、文具、授权委托书(一个阶段至少3份)等,否则,不仅需要多次会见来完成本该初次会见完成的工作,而且让家属感觉律师专业水平值得商榷。律师一定要精准打击,节约出有限时间的时间来,高效办案,精深研究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审查起诉后)、法规及判例等,全力辩护。
问: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但是否有监听或者监控,律师是无法把握的,你要谨慎发言,你听明白了吗?
答:
问: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刑事拘留或逮捕?是否收到拘留或逮捕通知书?
答:
问:你知道所涉嫌的罪名的具体刑事法律规定吗?具体了解吗?
答:
问:现在向你详细介绍你所涉嫌罪名(包括可能涉嫌的罪名)的法律规定(讲解涉嫌罪名犯罪构成要件、量刑的相关规定,可以引用案例帮助说明)。以上内容是否听清楚?
答: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侦查期间你享有以下权利:
(1)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2)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在接受传唤、拘传、询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对于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5)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在接受询问时有权为自己辩解。
(6)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询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7)在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时,有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权利。
(8)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以上权利,你听清楚了吗?如果不明白,我可以为你解释。
答:
问:现在向你详细介绍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以及办案期间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刑事诉讼程序规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其中,在侦查阶段,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37天。在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是2个月。经批准,可累计延长5个月。特殊情况更长。一般会在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侦查机关会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是45天,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能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重报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为1个月。(审查起诉阶段累计6个半月)检察机关审查相关材料后,认为涉嫌犯罪,证据确实充分,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无罪的会让侦查机关撤案,或者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作出定罪不起诉决定;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作出存疑不起诉。一审法院的审理期限一般为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经批准累计可以延长8月,特殊情况更长。以上内容是否听清楚?
答:
注: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第一个任务是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详尽的向其阐释相关法律及解释、判例的内在精神。不仅要告知实体法规定,也要告知程序法规定。让其在困境中不至于焦灼与绝望,让无助当事人增添信心,让其知晓,尊重事实,尊重证据,法律之上,总会迎来内心里期盼的公正,也许正义总会打折扣,也许正义会超出预期。
问:你是否认罪?
答:(如不能明确回答,则不轻易向其详细询问案情)
问:在会见你之前,侦查机关总共审讯过几次?到看守所后提审过几次?你怎么回答的?请将笔录内容告诉我一下。
答:
问:侦查机关给你做的笔录你是否都认真看过、校对过?
答:
问:侦查机关笔录记载的内容与你说的是否一致?每页笔录你有无签字捺印? 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问:你是哪一天被送进看守所的?进看守所前有无进行体检?
答:
问:有无你在场的情况侦查机关对相关场所或人身进行过搜查的情况?有无让你进行过辩认?
答:
问:搜查时有几个办案人员?有无出示搜查证,扣押了哪些物品?有无其他见证人在场?
答:
问:侦查机关在提审你的时候有无对你打骂、恐吓、威胁、刑讯逼供、冻、饿、烤、晒、疲劳审讯?
答:
问:如果存在以上非法取证情形,请问何人、在何时、何地实施了以上何种行为?
答:
问:如果再次被刑讯逼供,应当准确记下刑讯逼供的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内容、方式,并在第一时间向驻所检察官或管教反映,若有伤情请立即将伤情告诉检察官、管教、室友,条件允许的话,将以上情况写成书面材料。 你知道了吗?
答:
问:你知道承办你案件的具体侦查机关的名称和办案人员的姓名吗?
答:
问:你现在身体状况怎么样?有无疾病、精神病史?(如果系女性当事人,可以询问是否怀孕?是否处在哺乳期?)
答:
问:是否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
答:
问:请你说一下出生年月日,是按公历算还是农历算?(如果系老年人,可以询问年龄是否已满75周岁?)
答:
问:你之前是否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具体时间是?
答:
问:如果有犯罪前科,那么被刑事处罚的罪名是什么?刑期有多久?
答:
问:你是否愿意退赃或赔偿?如果愿意,具体数额多少?(无赔偿问题可略过)
答:
问:你有无自首或者坦白的情形?(介绍刑法中关于自首、坦白的规定。)
答:
问:你有无立功的情形?(介绍刑法中关于立功的规定。)
答:
注:律师初次会见的核心任务是了解案情,听取辩解,寻找辩点。如果律师会见闲聊天或漫无边际的嘘寒问暖,会让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术业有专攻,当事人也许只是在法律专业上无知,在其他专业领域乃蛟龙。因此,律师初次会见,应该把办案的核心任务在最短的时间内精准固定——彰显专业,流淌智慧。因此,专业辩护律师应做到:1.认真听。不要打断当事人的发言,让当事人能在平和的状态下将其所知所想都说出来,这样既可以让律师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也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对他们的尊重,为进一步进行有效沟通奠定基础。2.着重记。律师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前,应当将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罗列,并在听取陈述时在记录本上将当事人就所列问题的回答以及主要的案件事实记录下来,在必要的适合可以画图,以进一步厘清案情。3.适时问。律师可以针对案件的相关要素适时进行发问,防止当事人走偏,并未下一步进行充分而详细咨询打下基础。4.全面说。不仅介绍实体法,也介绍程序法;不仅介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介绍当事人家属的合法权利;不仅要介绍可能的结果,也要介绍律师的作用;不仅介绍律师的工作,还要介绍律师全面的法律服务方案。
问: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作无罪的辩解,但最好能提供相应的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如果你决定认罪,则请陈述有无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证据或者证据线索。请重点说一下。
答:
问:根据你今天所讲的情况,我们认为这个案件后续会如何发展?有哪些可能?我们的最终目标确定为争取无罪(罪轻、轻罪、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撤案、定罪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无罪不起诉、缓刑、取保候审、死缓等)。我们近期的目标(侦查阶段的目标)确定为争取无罪(罪轻、轻罪、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撤案、取保候审等)。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略)。律师将开展如下工作:(根据案件所处阶段和具体情况,略)。当事人应该做如下工作:(如实交代、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提供立功线索、坚持有利情节、对不利事实和情节作出合理解释、提供事实、理由、证据或者证据线索、遵守监所监规等)。当事人家属应当如何开展工作:(积极筹款、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协议、提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表现的证明材料、提供监管单位愿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监管的保证书、提供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协助通知证人、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等),对此你听清楚了吗?有无不同意见?有无补充?有无困难?
答:
问:最近在看守所生活情况怎么样?
答:
问:你身体情况如何?有无不适合羁押的疾病?
答:
问:你对家人有什么需要问候或交代的? 公司事务有无嘱托?
答:
问:你的钱和衣物够用吗?是否需要通知你家人为你存钱或寄送些生活用品?
答:
问:你是否同意聘请我担任你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二审阶段)的辩护人?如果同意,请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答:
问:在今天的会见中律师有无教唆你作虚假陈述或作伪证?
答:
问:今天的会见就到此为止,我下次再来见你,请多保重。
答:
问:以上笔录请阅读,若你不识字我将读给你听,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之处,请予以补充或者更正,确认无误后请在每页签名并捺手印,并在最后一页注明年月日。
答:
注: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他或她在孤寂中盼望着,在惶恐中思索着,在无助中焦灼着,在自责中反省着……五味杂陈,思绪万千。他们想念家人,他们渴望自由,他们期待着支撑与依靠。我们辩护律师来了,我们就是他们最亲的人,我们就是他们情感的传声筒与温暖的桥梁。法律是有温度的,辩护亦有温情。
仲裁阅卷笔录(劳动仲裁阅卷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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