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法律知识学习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时间)

  • 法律知识学习
  • 2022-12-31 09:05:01
  • 0
  • 广州律师

法律教育网司法考试《每日一练》包括网校精编题目测试和历年真题测试两大部分,注册学员登录后系统记录做题结果,方便您随时查看在线测试记录,让您的复习备考更科学有效。每天进步一点点,提高一分,干掉千人!

【多选题】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说法错误。一般地说,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就可以立即生效(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条件,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因素),但是行政行为也可以在某一事件发生后或者经过一段时间后才发生效力,这经常出现在附生效条件的具体行政行为中。

选项B说法正确。理论上,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拘束力后,有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这些义务,具体行政行为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就无法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就可以发生作用。有关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依职权或者依申请采取措施,强制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义务安排。

选项C说法错误。在程序上,具体行政行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送达。即未经送达受领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约束力。

选项D说法错误。如果行政行为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而非赔偿。


仲裁属于什么行政 仲裁属于什么行政行为类型

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南京知识产权仲裁院院长

仲裁管辖法院 仲裁管辖法院 民诉

法定行政仲裁行为 法定行政仲裁行为包括哪些

法院仲裁是什么意思(法院仲裁是什么意思呢)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时间)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290720.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2024年07月25日星期六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