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案件,比如:盗窃、抢劫、强奸、杀人、网络诈骗等等。遇见这些案件,大家的第一反应是震惊,是愤怒,也感到非常的惋惜。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但却因为一时之差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近几年来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在不断上升,下来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作以下剖析: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往低龄化发展。在曾经参与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盗窃案件中,年龄均在16周岁以下,有几个甚至不满14周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强奸的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主要的几种犯罪类型,其中抢劫和盗窃所占的比例比较多。
从未成年人犯罪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凶残化是指在未成年作案的过程中,不计后果,不择手段,甚至为了消灭证据而灭口。智能化是指,现在未成年人在犯罪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越来越智能化,有些利用一些现代化的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诈骗。
从犯罪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主要的犯罪形式。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70%为团伙作案,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势单力薄难以成功,团伙作案可以相互壮胆,相互帮忙,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团伙已经表现出涉黑组织的雏形,如果被社会上不法的人加以利用,社会危害性将会急剧增大。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成长时期,无论生理和心理均未成熟,还没有树立好完整的价值观、人生观。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薄弱,不易区分好与坏,且好奇心和模仿能力强,容易被社会的不良风气带坏。同时,自控能力弱,情绪易偏激,易产生逆反心理,易盲目崇拜。缺乏正确的人生观,是非不明,荣辱不分,一味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从厌学发展到逃学,再发展到弃学,过早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走上歧途。有时候交友不慎,也会受到其影响,被带着走上犯罪的道路。
首先,家庭不健全,父母疏于对孩子的管教。单亲家庭的子女多数得不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缺少父母双方的关怀,或者受到父母的冷落歧视,这样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往往会产生反抗社会的不良心态和行为,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其次,现在独生子女较多,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度溺爱纵容,百依百顺,助长了小孩的任性,造成了未成年人心理发展上的扭曲,形成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长期娇宠、溺爱还会形成未成年人极端的“自我中心”意识,凡是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在个人利益,需要不能满足时,他们可能不择手段,甚至以身试法去追求和满足。还有的家长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他们由于生活的原因,无暇兼顾子女,使这些子女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而学坏,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应试教育的模式下,有些学校由于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抓智育,忽视德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只管教书,忽略育人,重文化知识传授,轻政治思想和品德教育的倾向。学生之间在吃穿用度方面存在攀比,道德水平下降,组织纪律松弛,有些学生因成绩欠佳,受到教师和同学的轻视,对学习、学校产生反感,而学校对于这些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以“甩包袱”的错误方式把他们推向社会,使他们走向犯罪的边缘。
经济的发展促使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潜滋暗长了一些腐朽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不良的社会风气使青少年中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倾向日益得到强化,增加了犯罪发生的可能性。面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损人利己的盛行缺乏抵御能力,这就使得某些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发生重大偏差。有些青少年根本不考虑自身的经济实力如何,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便实施盗窃、抢劫等犯罪。而城市里的游戏厅、网吧等,对那些无心上学未成年人,无疑是一种诱惑,他们沉迷于此,一旦欠债多了,便步入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另外,有些文化垃圾也污染着未成年人的心灵,有及少数经营者公然出售夹杂大量不健康的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产生影响。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对策
(1)家庭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基石。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平时日常生活中,家长自身应该树立良好的道德品质给孩子做榜样,用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大人之间有矛盾尽量不要在孩子面前发生争吵或者打架,以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庭氛围。家长平时应该多关心孩子,做孩子的良师益友,多倾听孩子的内心的想法,多以鼓励为主,不要打击孩子孩子的积极性。孩子犯错误时,家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告知其利害性,不能听之任之,放任不管。
(2)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不能一味只要求学生学生在学习方面优秀,应该促使其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学生是一个发展中的人,不能以成绩评判一个学生的好坏。多对教师进行培训,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把教书育人和关爱学生融合到一起。给学生多宣传普法知识和开设思想品德教育课程,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规范娱乐场所,清理整顿社会环境,对未成年人进出娱乐场所,进行严格的规定,对于有些私自接待未成年人的娱乐场所,司法机关予以处罚,检察机关可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对留守儿童或因家庭经济方面导致生活拮据的予以一定的社会保障,防止因生活陷入困境,而导致未成年人引发犯罪。
(5)司法方面,办案机关最大限度地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设立专门适用于未成年人的谈话审讯模式,灵活运用与犯罪嫌疑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审讯,检察机关应认真落实对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能不诉的一律不诉,对已提起公诉的积极向法院建议判处缓刑。另一方面,强化立案监督,积极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欺凌的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为使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深刻认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检察机关应创新不起诉宣布模式,完善不起诉宣布程序,将专门化的法制教育、心理矫治纳入不起诉宣布环节中。并对被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不定期的回访,帮助其直面所犯的错误,吸取教训,走出犯罪阴霾,重拾信心,重塑自我。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各界应该紧密地联合在一起发挥自己的力量,为未成年人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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