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车主的好消息。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那么,哪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以免于处罚呢,分别是: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上述这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着实让许多司机朋友都松了一口气。而且广东交警这次明确了,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这样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会被处罚,对于很多追求个性化的年轻车主朋友而言,他们可以大胆为自己的爱车加上喜欢的图案和色彩。此外,对于商家来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车辆加上广告语以促进自己的生意。
此外,除了上述上述这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外,广东交警还宣布,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分别是不按规定停车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等等。换言之,如果驾驶者第一次出现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不会直接被扣分或罚款,而是会先被警告。
但还需要指出的是,广东交警针对以下八种违法情形,会进行严厉查处,这八种情形分别是:
(一)酒驾醉驾;
(二)严重超速;
(三)超员超载;
(四)疲劳驾驶;
(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司机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认为广东交警就此放松了交通违法管理,实际上,广东交警是将重心放在严重违法行为上了。
不得不说,广东交警的新政策确实人性化,毕竟罚款和扣分不是目的,引导司机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行为才是目的所在。
广东高院劳动争议再审(广东高院劳动争议再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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