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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警告对个人有什么影响(被派出所行政警告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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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19 0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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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律师

未接种疫苗进政务大厅起争执被行政警告 男子起诉派出所

临夏一男子未接种疫苗进政务大厅被拒,与工作人员起争执后,被派出所处以行政警告。此后,男子认为该政务中心违法,一纸诉状将处理自己的派出所告上了法院。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此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要坚决杜绝将二码联查和强制性接种捆绑。9月18日,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规定疫苗接种需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二码联查”,现在原则上还是按照指挥部要求,如果实在没有接种疫苗,需拿着身份证实名登记办理业务。

事件

男子未接种疫苗进政务大厅起争执 被行政警告

李强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9月2日,自己与大姨去临夏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房屋产权登记业务。进门时,当自己出示了甘肃省健康码后,被值守保安拦在了门口。保安表示,李强的健康码页面没有新冠疫苗的接种记录,当地疫情指挥部颁布的相关文件需要“二码联查”(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

李强表示此举违法违宪,并先后三次拨打当地110报警,希望警方前来协助。第一次,警方表示支持指挥部的文件。第二次,警方给了李强当地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的电话,让李强自行联系。第三次,警方询问李强是否联系了相关部门。

警方来到现场后,认为李强未遵守当地疫情指挥部的文件,口头传唤李强到临夏市东区派出所接受调查。到东区派出所后,警方对李强进行了说服教育,见自己仍坚持己见,便强制带李强到当地的市人民医院做了自费核酸检测。

之后,警方又给李强录了十指指纹、采血,拍个人照、录声纹、采虹膜。到9月3日17时左右,警方对李强作出警告之治安行政处罚决定。

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2021年09月02日17时10分许,李强到临夏市建设大厦政务大厅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未接种新冠疫苗,建设大厦工作人员拒绝其进入办理业务。因此事,李强与多名工作人员在政务大厅门口持续发生争执约半小时。

临夏市公安局认定李强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办公秩序,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得的《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显示,8月20日全市范围内政务大厅、汽车站、宾馆住宿、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查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或纸质接种凭证,对显示没有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群,禁止进入并告知最近接种点,提醒本人尽快接种新冠疫苗。

李强受到处罚后,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屈振红律师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徐利平律师,向临夏市人大常委会、临夏市人民政府寄送了关于对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码联查”的紧急通知》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建议。

起诉

认为政务大厅违法实施“二码联查” 男子诉派出所

李强认为,此事的根由是因为临夏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违法实施“二码联查”:没有接种新冠疫苗,就禁止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自己是正常论理和交涉,还主动报警希望警方协助处理,根本没有扰乱单位秩序,而临夏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无理的要求,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我从不反对接种疫苗政策,但是变了味的推广我不认可。” 李强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临夏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做法,违背了国务院及国家卫健委的规定,而派出所却处罚了自己,令人匪夷所思。

屈振红律师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跨地区接种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47号)已经指出新冠疫苗接种应当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也就是说,没有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目录的疫苗,接种须按照自愿原则。新冠疫苗不属于我国现有确定的14种免疫规划疫苗里面,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不能强制居民接种。

9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就此事联系到甘肃临夏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国家规定疫苗接种需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二码联查”,现在他们做法是原则上还是按照指挥部要求,如果办事人员实在没有接种疫苗,需拿着身份证实名登记办理业务。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多次联系被诉方临夏市公安局东区派出所,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应。

延伸

国家卫健委回应将“二码联查”和强制性接种捆绑:坚决杜绝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在9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吴良有表示,近期,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各地加快了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节奏。但是也有一些地方为了加快疫苗接种,出台了一些限制性的措施,如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的人群进入超市、医院、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学生被拒绝入校等情况。这些做法违背了接种的原则,也给群众造成了不便。

针对这一类情况,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已经专门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各地对这种现象予以及时纠正。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来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强调出台接种政策措施时一定要严谨审慎、认真评估,确保依法依规,严守安全底线。

针对近期部分地区实行健康码、接种码二码联查的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将进行指导,坚决杜绝将二码联查和强制性接种捆绑。

不过,吴良有也再次强调,新冠肺炎是乙类甲管的法定传染病,疫苗接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适龄无禁忌人群要应接尽接,这是公民履行新冠疫情防控的义务,希望各地深入细致、尽心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微信:Fw630111(长安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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