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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公证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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