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的特邀嘉宾律师:吴敬。
对于这个问题,从这几方面来看:
第一,买卖被法院查封的房屋,是无效的。如果法院发现了,可能会对处置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第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这样几种情形属于合同无效:首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其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还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还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后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措施的。
第三方面,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诉讼参与人或者是其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相应的情形进行处罚、拘留;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就包含隐藏、转匿、变卖、毁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或者是已经被清点责令保管的财产。
第四方面,是《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隐藏、转让、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罚金。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给您帮助,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