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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受贿免于刑事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 贪污贿赂
  • 2021-10-30 1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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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平湖律师事务所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对于贪污受贿的相关规定也是越来越明确,而新出台的《刑法》中新增了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重新规定了受贿的范围以及惩罚范围,也就有了新刑法受贿免于刑事处罚的说法传出。许多人不知道新刑法受贿免于刑事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了解一下这个问题。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一、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三、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四、相关解释

新刑法修正案九没有对受贿罪进行相应更改,数额一次性受贿10万应该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将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修改为:“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新刑法受贿免于刑事处罚这个说法并不严谨,国家对于受贿这一行为是有明确规定,严惩不贷的。对于受贿,根据其受贿金额的大小惩罚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在遇到这类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要注意的是,只要受贿,怎样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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