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在申请到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可以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
在经济学上,根据行业的特点,可以将所有的行业分为劳动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等类型。
房地产业无疑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即短期内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的行业。
一个房地产公司,员工往往只有几十人,但需要的资金至少过亿元。
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如下方面:地价款、拆迁补偿费、工程款。
这么大量的资金从何而来呢?通常情况下,开发商的自身资金是有限的,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融资。
即使开发商自身有足够的资金,有时候为了规避风险,也不动用自身的资金,同样地进行融资。
作为融资的最主要渠道就是向银行贷款,但获得贷款的必要条件是提供合格的担保。
而开发商能够提供也是银行容易接受的担保物就是已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一种最主要的担保物。
因此,购房人在审查时看到土地使用权被抵押也就见怪不怪了。
利用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获得贷款的操作程序一般为:抵押、融资、卖楼、还款。
应该说,市场经济要求资金的高速运转,而开发商合理合法地利用资金的行为也不应该被指责。
房地产开发中的资金运用行为构成一个资金链,而一个良性的资金链有利于房地产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
反过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沉淀大量资金才能进行房地产开发是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
法律关系应该是对经济关系的合理反映。
因此,政府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着眼于疏而不是堵;同样地,作为购房人,对于开发商的抵押贷款行为应重在防范而不是害怕。
作为购房者,要防范开发商的土地抵押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就必须了解房地产抵押的法律知识。
相关法规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