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知更鸟 > 毒品辩护

新型毒品是什么

  • 毒品辩护
  • 2021-09-29 17:31:08
  • 0
  • 佳木斯律师事务所

新型毒品大多为片剂或粉末,吸食者多采用口服或鼻吸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吸食者一般由于在吸食后会出现幻觉、极度的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导致行为失控,容易造成暴力犯罪。

在中国流行滥用的摇头丸等新型毒品多发生在娱乐场所,所以又被称为“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假日毒品”。新型毒品“娱乐性”的假象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其“毒”的本质,这也是新型毒品蔓延的重要原因。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本文标题和网址,转载请注明来源】新型毒品是什么 http://www.gdmzwhlytsq.com/hyxw/116782.html

页面缓存最新更新时间: 星期三

猜你喜欢

随便看看

首页 找律师